小微企业增值税1%怎么申报?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该企业第二季度销售额为20万,小于30万,所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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