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2025年期间,培育100家和谐企业。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90%以上的经培育企业达到A级以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依托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多部门联动优势,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基础优势,找准协调劳动关系“小切口”和着力点,实施8项重点任务,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力打造友好型就业创业新生态。
《实施方案》从完善评审认定体系、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和谐企业培育、健全动态管理制度、探索和谐行业创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综合发力。在2023-2025年期间,培育100家和谐企业,注重实施和谐企业靶向培育,将创建活动引向中小非公企业、新业态领域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完善创建标准,评审认定100家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并实施正向激励,推动形成完善的和谐企业认定、激励和管理体系,实现“创有标准、学有标杆、优有激励”的良性发展;逐年层级递进培树100名铜牌、50名银牌、2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40家铜牌、20家银牌和10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示范带动各类企业培养配备协调劳动关系专业化人才,畅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最后一公里”,覆盖各类企业。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