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时间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2012年9月后的小车6年一检)审车时间为每年行驶本证注册日期到期前三个月,车辆年检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我们家用车都是遵循本条规定)
必要携带
备年检时需要携带的东西:
1.交强险 首先年审前,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之内到期,建议提前办理按期续上,避免诸如排到了,不得不让蹲点的“办事员”替你“操心”一下;
2.车主或代办人的身份证;
3.车辆行驶本;
4.其他:验车之前到交管局的网上检查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有尽快处理,然后再网上查询,直到网上显示没有违章记录。
鄢陵县交警大队一直全面推进“人性化”执法工作理念,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引导民警从小事做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2009年9月30日,我大队按照市支队“机动车涉牌涉证”及“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由副大队长程延刚带领民警马浩亮及协管员杜万里,温彭博等人在西大街法院岗亭处设卡检查过往车辆。15时07分许,发现一辆无号牌红色豪劲牌三轮摩托车沿西大街由东向西飞速行驶过来,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程队长亲自上前询问,得知此人叫马某。但问到他有无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时该驾驶人却必口不谈,极不配合执勤民警的工作,随后民警当场出据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该机动车,并让驾驶人马某坐巡逻车到交警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
在大队办公室,经“河南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确认,违法嫌疑人名叫马占山,21岁,1988年2月10出生,家住鄢陵县柏梁镇小王庄村5组,马占山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民警告知他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不能上路的,马某却满不在乎的说:“这车还要驾驶证吗!买摩托车的时候商店老板都说了,这车不用办驾驶证,车牌更不用办了”。
最后经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车管所证明及法制室审批完毕后,对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1日并处罚款500元。当行政处罚决定书摆在他面前时,他含着泪说:“罚款不就行了吗,还要拘留呀”。
说着大哭起来,看到这种情况,程队长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小手册,走到他面前翻开手册,耐心详细的告诉他违返了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并讲解无证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及造成后果的危害性。看完后马某悔恨的低下了头,说千万别拘留,罚多少钱都可以,他爷爷已经八十多岁高龄了,今天突然犯病住进了县人民医院正在输血,父母都还在新疆打工没回来,家里就只剩他自己在医院照顾爷爷,他骑摩托也是回家拿输血化验单。
程队长了解有特殊情况后,急忙与民警马浩亮驱车赶到县人民医院三楼住院部核实,经询问马某爷爷的主治医生,得知情况属实。程队长一方面嘱咐院方安排人员照顾好病人,另一方面给局领导任政委进行汇报,最后决定特批马某不到拘留所执行1天的拘留。
随后还用警车把马某送到家里,拿到输血化验单后又把他送到医院。得到了医院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和马某的感激。
最后临走时,程队长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小手册送给了马某,并且语重心的说:“希望你在以后多看看,通过自身经历影响周围其他人,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一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次事件,为我大队全面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再一次得到升华。
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展示了交警良好的形象,开创了“警民和谐”的新局面。
难,现在都是垄断的,除非有名人代言。
1. 机动车检测站非常黑,中央台焦点访谈都曝光过,许多的机动车检测站,都利用手中权利鱼肉百姓,同样一辆车,就算车辆技术指标合格,他们都可以人为操作让你不合格,比如怠速排放,他丫给你加着油门检测,刹车制动力。
2. 他们不把刹车踩到底,方向定位,故意板着方向盘,很容易就给测出不合格指标来,然后他们有联手黄牛,利用老百姓怕事,怕麻烦的心理,让多给钱给黄牛,让黄牛去上线检测就给合格啦。
3. 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过,从天津汽车研究所检测完全合格的一辆汽车,开到检测站检测都不合格,科学的仪器上,都能够出现严重违反科学原理的数据,国家应该好好整治这些蛀虫。
4. 如果说这两个专业的话。冷热没什么差别。
5. 所需要的东西:行驶证(正副页)、交强险保单(第三联,保险必须至少在下一个检车周期内一个月以上有效)、车主身份证、检车费用(170元)。
6. 检查车辆违章情况,违章事项全部处理结束,方可检车。
7. 检车车辆外观(包括灯光、轮胎、外表、轮胎气压、灭火器等),特别注意检查轮胎气压(不能过高或过低,否则可能检测刹车时有影响),车底盘下有无漏油、漏气。最好简单清洗一下车体内外。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由原来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机动车检测转变为由社会民营实施。
2006年1月长春市机动车检测社会化全面展开,由第一批开始运营的5条民营检测站(线)逐步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民营检车站(线)线已发展到20条(城区包括双阳区在内16条),目前仍有2条检车线正在筹建之中。 按照工作职能,省质检局与省交警总队负责检测站(线)的立项与审批,市质检局对检测站(线)的检车情况进行监管;市环保局负责车辆的环保检测;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检验的车辆现场查验,并对检验合格的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长春市目前现有机动车保有量69万台(其中城区35万台),车辆平均占有的检测站(线)的数量占全国之首,且检测站(线)的布局也极不合理。按照国家规定,在省会城市检测站(线)的布局设置要求半径一般为8公里,每家检测站(线)按每年2万辆检车量进行布局。
而长春城区2006年累计检车11.6万辆,2007年累计检车13.7万辆(9座以下小型车6年内2年检验一次),每家检测站(线)年平均检车不足1万辆,为节省开支,双阳区3家检测线不得不采取每周轮流开线检车的方法。另外,检测机构设置距离太近,城区最近两家检测站(线)相距不足500米,在方圆不足6公里范围内竟然分布着7家检测站(线)。
由于检测站(线)的设置与车辆保有量比例失调,检测站(线)受投资压力与利益驱使,无序竞争,个别检车站(线)甚至宣传检车保合格、检车不用到检测线就合格的违法承诺;他们在检验中随意篡改、编造检验数据,使检车合格率均达100%的违反规律现象,他们这种违规违法的作法,严重地给车辆行驶带来隐患,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带来威胁。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构建和谐社会,建议: 一是对长春市的检测站(线)进行一次调查与梳理,按照国家的标准与要求,重新审核,不得再行审批新的检测站(线),避免恶性竞争的局面进一步加剧。
各级管理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管理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由市政府牵头,按照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定期对检测站(线)进行联合检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监管。
出台《民营检测线流程规范及违规违法处罚标准》,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加强民营检测机构监管及工作人员纪律规范》文件,使监管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对违规违法检车的检测站(线)要取消其检验资格,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严格监管人员的工作纪律,对行政不作为和降低处罚标准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施有效技术监管。
把科技手段引入监管,实现检测线与监管部门微机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杜绝检验数据人为修改,还检验结果于真实。 车辆检验工作是车辆安全的源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
因此,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强化监督职能,探索新形势下社会化检车监管新途径。 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卫东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机动车检测站(线)监管的建议》(第20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例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时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监管的措施。
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安检机构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检测站(线)的设置与车辆保有量比例失调,检测站(线)受投资压力与利益驱使,无序竞争,个别检测站(线)甚至宣传检车保合格、检车不用到线就合格的违法承诺,在检验中随意篡改、编造检验数据,使检车合格率均达100%的违法规律现象”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也不断接到类似举报和反映,也查处了部分安检机构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伪造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以来,长春市内民营机动车检测线数量急速增加,各安检机构为了争抢活源,采取了一些检车不上线、给回扣等不正当的手段,扰乱了正常的检测秩序;二是新成立的安检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甚至伪造检测数据;三是监管工作不够到位,有效监管手段不足,监管工作的难度和阻力较大。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和解决。
二、近年来对安检机构监管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5]39号)等文件精神,从2005年开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式接收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几年来。
外观检查
1.环绕汽车一周,仔细查看油漆颜色、全车颜色是否一致,看车身表面有无划痕、掉漆、开裂、起泡或锈蚀等。
2.看玻璃有无划痕,升降时有无异响
检查车身钣金质量,看车身有无不平如凹痕、裂纹。
功能检查
1.检查所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试驾时观察转速表、里程表是否转动。
2.检查灯光,如远光灯、近光灯、刹车灯、防雾灯、转向灯等工作是否正常。特别要注意倒车灯是否会常亮,要加长时间测试转向灯,看是否会出现一直亮着却不闪的状况。
3.坐进驾驶室,接通电源,检查前后刮水器和喷水清洁器工作是否正常、雨刮是否刮得干净,检查喇叭是否能响、空调能否制冷。
4.检查音响、CD、车载免提(有的车还有蓝牙系统),看工作是否正常,经销商一般会提供试听碟片、磁带。
5.看车的底盘和电瓶,防止出现漏油现象(一般是趴下来看车底的地上有没有油滴),注意电瓶接头是否有腐蚀。
6.检查里程表有无计录数字,新车一般都是“零公里”,但“零公里”并不是指里程表上显示的数字绝对为“0”,因为汽车厂家在试车、进出库、装载时要消耗掉一定的里程。一般里程表在60~100公里的,都可以认为是“零公里”。要防止经销商为了保证新车的 “零公里”,采取断开液晶里程表电路或拔掉机械传动式里程表软轴的方法来“蒙”消费者。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观察轮胎的磨损和底盘的清洁程度来验证,也可以拉出机油尺看机油颜色来判断,油黑的就不要。
备件检查
1.新车一般都有两三把钥匙,有的钥匙上还挂有密码牌,要注意清点钥匙是否齐全。密码牌要妥善保管,配钥匙时要用到的。
2.看备胎、随车工具包、千斤顶、三角警示牌、质保书、使用手册是否齐全,这些都是新车应有的。
上牌证件检查
1.上牌时要有车辆合格证(一般经销商会在当天或两天内提供)、购车发票。
2.如果在4S店上保险,要索取保单和保险卡、交强险标志,交强险标志要贴在车前挡风玻璃上。
工程造价指标简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和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自6月上旬起,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达标情况;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水平、职业道德、队伍素质情况;工作成果质量及社会信誉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措施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技术资料是否全部归档)等方面。
截止到6月底,已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等十二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青岛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琴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凯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检查情况良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纳“两金”(即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业绩良好,技术档案、资料整理规范完整。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问题严重,青岛科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到位、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程序不规范、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根据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定为不合格,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已对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
本次检查,严格依照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对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其结果将作为企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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