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天错过的大雨,在上周终于下完了。
眼下,秋高气爽而空气干燥,却是火灾易发时节,这也是“全国消防日”定在11月9日的原因之一。今年全国消防日的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
谈到火灾,我们往往想到发生网吧、歌厅、工厂厂房等封闭性很强的场所。几乎所有人都坚信自己的家里不会发生火灾。
然而,在分类火灾统计中,次数最多的是家庭居民火灾。家庭火灾的原因大部分是用火、用电不慎、违章使用家用电气,小孩玩火、吸烟等造成的。
仅仅在我校,刚刚毕业的两届学生中,至少有两个家庭因家庭火灾残缺不全。 我们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引发火灾的隐患,只是我们平时没有想到,或者没有认真对待而已。
那么,家庭中潜在的火灾隐患有哪些呢? 综合各种报道,结合武汉市家庭现状,我认为有以下隐患。 一、用电隐患。
家中电线老化、破损,不知道;电器线路插头、插座不牢靠,不管不顾;家用电器出现故障后,继续工作;不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由于装修和不断增加电器设备等原因,造成家庭电线混乱和不规范;电器总功率大大超过电线、电表承受范围;每天睡前或离开住所前,未拔掉电源开关;家有长明灯。 二、物品存放隐患。
在楼梯、走道、阳台存放易燃、可燃物;家庭装修材料,没有使用难燃、不燃材料;可燃物离照明灯具太近;火柴、打火机等物品,放在儿童易拿到的地方;家中的废纸、书报不经常清理;家中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家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等。 三、用气隐患。
燃气管道松动、软管老化不知道;做饭后未关掉燃气炉灶的气源开关;家中煤气泄漏,闻到异味后开灯查看;厨房用火用气时无人。 四、其他隐患。
家庭成员酒后在家吸烟,在床上吸烟,乱丢未熄灭的火柴、烟头;使用蚊香、蜡烛时放置在床边、易燃物品旁边,或放置不稳;家中未配置简易灭火器具或者走道里没有灭火设备;家人从未制定火灾报警、自救和逃生预防方案;家人不会使用灭火器具;发现邻居家违规用火用电等从不提醒,发现小区火灾隐患不闻不问。 老师们,同学们,请你用你的慧眼,回家好好找找自家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请你多关注我们的校园,及时发现校园里的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家。
最近两周,学生工作处将会下发家庭火灾隐患自查表,还会组织火灾逃生演习,请全体师生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火热的心,谁都不想让她停止跳动。让我们再回到5月12日在四川发生的大地震吧. 为了纪念“5.12”大地震,我国已经把每年的五月十二日定为“防火减灾日”。因此,在喀什市各个单位,机关,学校等地点大力开展防火减灾演练活动,通过活动,我们学习了很多紧急避难知识。
比如:发生地震的时候,要迅速躲到课桌下,双手护头,进行暂时性安全避护。 防火减灾,从我做起。
我国是一个自认灾害频发的国家。国民的减灾意识,紧急避难尝试还不够高,缺乏相应的安全逃生常识,缺少科学的自我保护措施演练,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就会造成巨大人员伤忙。 防火减灾,从我做起。寻找原因的时候,我们先不要强调客观原因,先找一下自己的不足。
如如果我们总晓星自己不会晕倒公共灾害,不愿学习安全知识,对待自然灾害的防火意识淡薄,那么我们就是不尊重生命,就会继续在教训中沉痛教训,付出沉重的生命代价。
防火减灾,从我做起。我们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演练,树立又换只是,提高逃生技能,堵上安全漏洞。哪怕这种逃生训练程序耽误了一定的学习时间,我们也要认真对待,把逃生演练放到公共安全和尊重生命的高度去分析认识,用心对待,这样我们的安全技能才能得到一个真正的提高。
防火减灾,从我做起。上个星期我们学校成功阻止了一次演练,检验了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能力和快速处理能力,增强了师生们在遭受突发自然灾害时的疏散,避难,逃生,自救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手拉手,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吧!让我们手拉手,坚定的向前走吧!防火减灾,就从我们做起吧!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消防隐患,有些同学可能察觉不到,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有很多东西可能引发火灾! 有些同学家里装修得很豪华,但豪华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危险呢?比如:木制家具、木地板、床单、枕头、木门等都是易燃材料,这些着起火来,全是一些“木柴”,再加上桐油燃烧放出的毒气,使得人们很难逃生。
有些家里安装了防盗网,必须在上面开一个小窗口,你可能会问:“开一个小窗口干什么?放小偷进来呀!”不是的,万一你家着了火,这就是逃生的窗口,你可以浸湿床单,从上面爬下去,或等待消防官兵及时营救。在购买电插座的时候要注意,不要买那种便宜的、劣质的,因为它很容易冒出火花,就很易容引发火灾。
在家里,一定要放置几个灭火器,大火往往是由小火引起的,在火灾初期,要及时的扑灭或报警,以免酿成大祸。
“洪水无情,火灾如虎”。可见,火灾是多么的凶猛。但是,我们只要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火灾就会远离我们,我们也就不会“惹火烧身”了。同学们,你们知道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吗?现在我就给你们讲讲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消防安全知识吧。
第一,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第二,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第三,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第四,不能乱拉、乱搭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头。
第五,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六,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第八,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我以前就是因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不了解而差点引起火灾。
记得有一次,家里停电了,我就点燃了几只蜡烛放在台灯前写作业。不一会儿,我就闻到了胶臭味,接着就有一团东西落在我的本子上。我一看,原来是台灯的灯罩被火烧了一个大大的窟窿。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跑去问妈妈,妈妈连忙说:“傻孩子,这是燃着的蜡烛把塑料灯罩烧化了,赶快把蜡烛吹灭或者把台灯拿开!”还好,我说得及时,不燃就会引发一场火灾了。
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些消防安全知识,懂得了该怎样去预防火灾。但是,如果火灾已经发生了,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首先,不要慌乱,赶快拨打火警电话:119;然后就是逃生的人如果住在有电梯的楼房里不能乘坐电梯;要用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巴;用湿棉被裹在身上;如果楼道里浓烟弥漫,就不能打开房门,用结实的绳子或者把床单、被单撕成结实的条,连成长条,从窗户爬出去等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灭火器材的使用。学会了一些在火灾中自救的办法,就可以把损失减小到最低了。
因此,我们平时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状态,要有危机意识,时刻把消防安全记在心中,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提高警惕,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1)发现。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或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
(2)论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由支队(含支队)以上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应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参加。
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提出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意见,并且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应当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
论证会议记录或者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技术职称;拟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事实及依据;讨论或论证的具体事项、参会人员的意见;具体判定意见、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集体讨论的主持人签名,参加专家论证的人员签名。
(3)立案并跟踪督导。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之后,应及时立案并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若系组织专家论证的,送达时限可以延长至10个工作日。同时,应当抄送当地人民检察院、法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上一级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以及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单位的需要提供技术指导。
(4)报告政府,提请政府督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定期公布和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对于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车站、码头以及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及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堆场,易燃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以及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单位或者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必须拆迁的单位或场所;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自身确无能力解决,但是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督办事项或者予以挂牌督办,协调解决。对经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逾期仍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还应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5)复查与延期审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单位在整改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6)处罚。对于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复查,逾期未整改的,应依法进行处罚。其中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给予责令单位停产停业的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其责任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舆论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可向社会公告,以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如定期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并视情况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和跟踪报道等。
(8)销案。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确认整改消除,或经专家论证认为已经消除的,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之后予以销案。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销案之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摘牌。
(9)建立档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专卷。专卷的内容应当包括:卷内目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会议记录、纪要;《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资料;行政处罚情况登记;相关的影像、文件等其他材料。
那些天错过的大雨,在上周终于下完了。眼下,秋高气爽而空气干燥,却是火灾易发时节,这也是“全国消防日”定在11月9日的原因之一。今年全国消防日的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
谈到火灾,我们往往想到发生网吧、歌厅、工厂厂房等封闭性很强的场所。几乎所有人都坚信自己的家里不会发生火灾。然而,在分类火灾统计中,次数最多的是家庭居民火灾。家庭火灾的原因大部分是用火、用电不慎、违章使用家用电气,小孩玩火、吸烟等造成的。仅仅在我校,刚刚毕业的两届学生中,至少有两个家庭因家庭火灾残缺不全。
我们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引发火灾的隐患,只是我们平时没有想到,或者没有认真对待而已。那么,家庭中潜在的火灾隐患有哪些呢?
综合各种报道,结合武汉市家庭现状,我认为有以下隐患。
一、用电隐患。家中电线老化、破损,不知道;电器线路插头、插座不牢靠,不管不顾;家用电器出现故障后,继续工作;不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由于装修和不断增加电器设备等原因,造成家庭电线混乱和不规范;电器总功率大大超过电线、电表承受范围;每天睡前或离开住所前,未拔掉电源开关;家有长明灯。
二、物品存放隐患。在楼梯、走道、阳台存放易燃、可燃物;家庭装修材料,没有使用难燃、不燃材料;可燃物离照明灯具太近;火柴、打火机等物品,放在儿童易拿到的地方;家中的废纸、书报不经常清理;家中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家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等。
三、用气隐患。燃气管道松动、软管老化不知道;做饭后未关掉燃气炉灶的气源开关;家中煤气泄漏,闻到异味后开灯查看;厨房用火用气时无人。
四、其他隐患。家庭成员酒后在家吸烟,在床上吸烟,乱丢未熄灭的火柴、烟头;使用蚊香、蜡烛时放置在床边、易燃物品旁边,或放置不稳;家中未配置简易灭火器具或者走道里没有灭火设备;家人从未制定火灾报警、自救和逃生预防方案;家人不会使用灭火器具;发现邻居家违规用火用电等从不提醒,发现小区火灾隐患不闻不问。
老师们,同学们,请你用你的慧眼,回家好好找找自家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请你多关注我们的校园,及时发现校园里的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家。
最近两周,学生工作处将会下发家庭火灾隐患自查表,还会组织火灾逃生演习,请全体师生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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