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第一期区工、青、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会议精神,4月9日,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联合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挂点工、青、妇领导何斌、王玲、孙桂萍以及区指导检查组组长罗来荣等领导出席会议。
动员大会后,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区工、青、妇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长石霞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动群团工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重要的是要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对黄石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群团部门全年工作、区委中心工作相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三是强化学习实践活动保障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达到提高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动员大会后,群团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动员大会的召开表明了区工、青、妇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坚强决心,给广大党员干部鼓足了干劲,为突出群团特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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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本法的这一授权决定了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最早掌握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的法定部门。为了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尽快了解传染病疫情,以便积极协助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为了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尽快了解全国传染病疫情的情况,以及毗邻地区传染病疫情情况,尽早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本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地区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会首先掌握传染病的疫情情况。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防范措施,本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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