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出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社会舆论开始讨论并指向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老人跌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或许在过去千百年来,这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但简单细微之处彰显出的却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大问题,遗憾的是看起来如今这已经成了一个奢侈的社会公德,甚至可能会让心存善意和道德良知的“好人”们经济破产。
跌倒老人该不该扶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不过公众似乎期待有人能回答,比如有人试图希望看到南京彭宇案被翻案、被颠覆,希望法律来回答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能不能扶助跌倒的老人?甚至希望看到制裁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不过好象这也是奢望,至今除了期待,并没有任何回音,南京法官仍然逍遥自在的继续坐在庄严的法庭上,用他的“常理”式逻辑来诠释神圣的中国法律。这确实很让人纠结。
不过可笑的是,今天看到卫生部却不合时宜的站了出来对老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 据新华网北京9月6日报道,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该怎么?卫生部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煞有介事的指出: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查询有无腰、背部疼痛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如老年人试图自行站起,可协助老人缓慢起立,坐、卧休息并观察,确认无碍后方可离开;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休息;发生跌倒均应在家庭成员或家庭保健员陪同下到医院诊治,查找跌倒危险因素,评估跌倒风险,制定防止措施及方案,等等等等。 我为什么说卫生部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回答跌倒老人该不该扶显得很搞笑、甚至不合时宜,是因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其实并非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道德、是公德问题,是法律的公平公正问题,与卫生部所说的“不要随便扶跌倒老人”的告诫完全是两码事,其实卫生部早就应该向公众发布类似科学提示,但好象并存现在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的时候。
因为卫生部根本回答不了目前公众所关心的社会道德、价值观问题,更回答不了为什么会出现彭宇、许云鹤、殷红彬等好心人遇到的尴尬,当然也不可能回答那些堕落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们对法律的践踏。 刚刚发生的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百米的菜场口摔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伸出援手,最终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惊,能不震惊吗?能不寒心吗?谁家没有老人?谁自己不会变老?谁希望看到出现这种悲惨的现状?显而易见,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
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拼命指责媒体过分曝光或夸大其词,或者指责冷漠的旁观者以彭宇案为理由为自己找到麻木不仁的借口,并声称自己遇到类似情况会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其实这种大话谁都会说,关键是到时候出现的仍然是武汉88岁老人跌倒无人扶助的悲凉景象。 媒体对所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这绝非有选择性的故意夸大报导,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所以回到所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问题上,尽管每个人都会感觉这个问题很令人寒心,但却又很现实,谁愿意付出一片好心最终却可能冒被诬赖甚至被法院判巨额赔偿的风险呢?哪怕这种风险占的比例很低,起码也是风险,毕竟绝大多数想做好事的人都是一般的工薪阶层,有的甚至是学生。只要这种风险存在,就绝对会造成相当多的人在面对跌倒老人时变得犹豫不决、甚至变得冷漠和麻木。
解决这个问题看起来绝非几个貌似道德高尚的人在媒体上、在网上喊几句道德的口号那么简单,鲁迅早就说过了,总有人“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目前似乎唯一能让公众对此释怀的,恐怕还只能通过对那些典型的案例翻案,或者说至少以证据不足来翻案,尤其是南京法官的“依据常理判断”的推理判决,如果这个法官被开除公职或者天津的许云鹤案等能有一个在法律上让人信服的判决,或许法律能回答这些问题。
50岁以上的人目前能够购买到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门的老年险,另一种则是一些保障年限相对较宽的险种。
老年险中的老年意外保险,一般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提供较高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高可达7万—12万元。 然而,老年险一般只保障老年人的意外伤害,并不保障正常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老年人常见的骨折等非残疾性意外伤害,常常不在保障之列。
50岁以上的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期一般只能选择5年付清或一次性缴清,付出的保险费几乎等于能提供的保险金额。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购买重大疾病类保险,最好采用分期缴付的方式,如果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还不如自己留着钱,以应付将来的医疗开支。
当然,也可以购买一些相对划算的住院补贴类保险,但这种保险一般都是附加型保险,需要搭配一个主险来购买,而主险一般都是价格较高的终身寿险、养老保险,因此,要注意买价格低的主险来搭配价格高的附加医疗保险。 百度知道 > 生活/休闲/时尚 > 保险。
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正在积极研发一款专门针对上海市老年人出行的交通意外保险新产品。
根据官方定义,该产品的保险责任主要是:保险人投保该产品后,如在本市乘坐公共交通时,因意外事故发生死亡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同时,该产品还具有在工作日非高峰繁忙时段和节假日可以全天乘坐本市除高速公路线路、机场线、旅游线及磁浮线外的公交和轨道交通线路的增值服务。
也就是说,这不是上海市的政策,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产品。
愿意买保险的老人享受保险公司的待遇,不愿意买保险的,享受原来的政策。
65岁以上老人保险购买比较困难,由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并相对不稳定,因此有些保险公司对于此类高年龄段人群有一定的投保要求,但并不是限制其购买的,适合他们的保险产品,老年人应按照投保的顺序首先是意外险,其次是健康保障类的。
一般建议65岁以上老人可以投保意外、健康保险。 如果在65周岁以下,那么可以投保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这款保险的特色是能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意外保障(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雷击等),还可以投保老年人健康保险,它的特色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健康保障计划,承保年龄拓展至80周岁,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最容易受到的伤害提供保障,涵盖骨折与关节脱位意外、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等,还提供住院护理津贴和专业医疗救援服务。
现在对于超过65岁的老人在投保的时候是有规定的,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户,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6月9日,端午节。来自卫东桥社区的20多名青年志愿者来到党湾敬老院,陪老人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欢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梅东村高芬英花钱买来手工做绿豆糕送给每一位老人,党湾美道养生馆、太平洋保险公司萧山分公司员工为每位老人送上了多功能经络锤、痒痒挠,完美专卖店的曹福琴给老人们送上了芦荟胶。祝老人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并为老人洗头、理发、剪指甲,拆洗空调。老人们一个个笑开了脸,连声道谢,直夸志愿者们有爱心。敬老院里欢声笑语不断,充满了节日的欢乐气氛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试点 标准不低于低保 核心提示:2月12日,**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
中新网2月14日报道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而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期还会不断提高。”2月12日,首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专题论坛上,**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
他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大方向是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成熟的农民养老制度,“这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从初具规模到最后成型,可能需要几十年时间。” 政府分担农民养老责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中央做出决策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执行部门正抓紧起草实施方案。 “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用于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明确财政究竟应当和可能拿出多少钱”。
国研中心农村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秦中春说,至于“政府何时拿钱、如何分摊,则是一个公共选择问题,应当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相应的民主程序做出明确决策”。 两年前,秦以国研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组成员的身份,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在此前提下设计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特别是建立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
秦主持设计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包括三个要点: 一是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且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
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
“我们当时是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来设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秦说,这个框架基本上沿续下来,成为现在各地试点时制度设计的基础。
上述理念在一号文件中得到了完全体现。“强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明确了政府直接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设计之中,目标是确保满足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但政府分担责任的大小与分担方式、财务模式、监管与经办方式以及缴费与待遇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讨论并具体化。 养老标准不低于低保水平 这位政协委员估算,需要补贴的农村老人约4570万人,每人每月100元,一年不到600亿。
他说,“这些老人给新中国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现在农村靠家庭养老已经靠不住了,财政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养老问题。” “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建立这样一个养老制度,很迫切也很有必要。”
但是郭建军认为,每月100元的养老标准太低,需要进一步提高。他说,针对特定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平均水平是1800元/年,作为共享制度的农村养老保险,其最低标准不会低于这个水平。
“《农业法》要求国家财政中三农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据此计算,去年财政收入6万亿,三农支出5000亿,还有1000亿的预算空间。”郭估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一旦建立,这部分财政支出就成为制度性安排,中央考虑到财政收入增长预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会从低标准起步,逐年增加。
他说,新农合开始试点时标准是50元,后来慢慢提高到100元,而且还要继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也将循此路径,在起步阶段中央会相对慎重,制定一个比较低的标准,以后逐步提高。”
至于今年试点时缴费标准和预期支取的养老标准怎么确定,郭表示,这需要通过科学计算合理安排,还取决于国家财政收支情况,需要等全国人大会通过今年财政预算后才能最终确定。“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省区今年财政将出现负增长,中央财政可以调控的财力也有限。”
郭估计,今年的试点范围有限,摊子不会铺得太大,养老金支取标准也不会太高,但肯定不会低于低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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