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已申报的有坟墓整治任务的,必须回头检查植树成活情况及遮挡效果,回头看是否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并在检查的基础上对“三沿五区”内的墓坟再次进行全面的申报。
机关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申报直旁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岳父母、公婆等)的坟墓整治情况。由民政办统一制作申报表,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向县纪委监察局申报;一般干部、公职人员由镇政府组织申报;农村党员、村组干部由各村委会安排申报并汇总上报民政办;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将申报表及汇总表报民政办。
根据申报的情况,由各村委会制定一区一策的整治措施,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为抓住植树造林的有利季节,边申报边督促动员墓主植树进行生态性治理。
乡镇政府督办村两委干部,村两委督办村小组干部和农村党员,村小组干部(党员)带动群众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采用动员、催办、督办、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促进工作按期开展,达到目标。
近年来,庐阳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载体,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提高幸福指数为主线,以“创新”、“服务”为抓手,通过创新提升服务品质,通过服务促进深入创新,积极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全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社区建设,使社区居民真正得到了服务的实惠。
按照“精街道、强社区、实网络、重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理顺街、居工作关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本着有利于整合资源、有利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庐阳区在通过先行试点、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街居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寓管理于服务,通过实行行政区划调整、整合机构、优化流程、创新管理等措施,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提升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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