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五年履职感受:民主 透明 管用五年前,戴仲川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天,他又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说起担任五年全国人大代表的感受,来自福建代表团、作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的戴仲川用了六个字总结:民主、透明、管用. “表决物权法,我投下神圣一票”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戴仲川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这部法律历时四年多,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八次审议,还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堪称精品;这部法律的制定过程也堪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戴仲川说. 在立法方面,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给戴仲川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 说起十届全国人大实行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广集民智的举措,作为法学专家的戴仲川如数家珍: ——制定物权法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制定劳动合同法时,将草案全文公布,从社会各界征求到近20万件立法意见和建议; ——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时,专门召开了4个座谈会,分别听取普通居民、司机、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列席常委会会议,我把基层意见带到最高立法机关” “过去五年,我三次接到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邀请.”戴仲川说,“在会上,我不光是听,也发言,发言内容还上简报,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所有代表.” 目前,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已经从原来的每次10名左右增加到40名左右.“来自基层的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可以把基层意见直接带到最高立法机关,这肯定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反映百姓声音.”戴仲川说. 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采取措施,提高普通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程度,给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说:“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注意用制度、用机制来保障代表行使职权.” 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安排.比如,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并在各地普遍建立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的联络处. 戴仲川从一个小事看出了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改进轨迹:“就拿信息服务来说,现在我两天不看个人邮箱,邮箱就塞得满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我们的资料非常多,代表的知情权有保障.” “我提一个建议,手机漫游费降低了”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我的亲身体会,让我觉得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很管用.”戴仲川说. 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他曾提出过制定城乡规划法的议案.不久,他就从简报中得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随后,他还应邀参加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对城乡规划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06年,我提了一个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降低手机通话费;2007年,我又提了一个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结果表明,代表建议很管用.”戴仲川说. 据他介绍,手机漫游费的建议提出后,信息产业部等多次与他沟通,打电话来解释,还寄来许多材料.“不久前,我还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有关部门举行的手机漫游费调整方案的听论会,不久前国家降低了手机漫游费.” “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提出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派人到泉州与我当面沟通,后来还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到贵州、山东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戴仲川说. 回顾五年的履职经历,面对新的五年任期,戴仲川感到自己责任更重,信心更足.。
1、党代会五年一届,只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 选举中央委员会;
(五)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人代会五年一届,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上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上一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本年度中央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每届的第一次会议)
一、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质 首先,从代表的自身素质情况看。
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个体履职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且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对法律知识、人大业务一般了解较少。
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认识,代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其次,从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来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将逐步到位,人大代表肩负的工作职责也更加繁重。另一方面,人大工作的特点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把握大局、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对于多数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来说,从工作方式到思维方式一般都有一个"转换角色"和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分必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首先要"练好内功"。
主要应练好四个方面的内功: 1.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决定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当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应意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有了这种强烈的代表意识,才能热心人大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2.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议政水平。党和国家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国家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人大代表应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注意了解政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在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议政水平,正确、有效地行使好人大代表职权。 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人大工作不仅法律规定多,而且程序要求严格。人大代表只有学习、掌握好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在参与决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做到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代表需要学习和熟悉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颁布实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以及人民政府公布的各项规章、规定等。
二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对各项会议制度、职权行使、工作程序所作的决定、规定等。
4.加强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从中吸收丰富营养。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就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活动领域。
要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走访、接待、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联系选民,注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广泛接触社会各个层面和有识之士,认真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从中吸收营养,不断丰富、提高自己;同时还要多联系周围代表,包括联系下一级人大代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履行代表职责的水平。 二、认真履行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各项职责 1.会前作好充分准备。
为了在会议期间行使好代表职权,代表在会前应认真作好准备,这是开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作好三项准备:一是知情知政准备。
代表在会前应积极参加视察、调研和走访选民活动,认真查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各方面资料,深入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社情民意。二是审议发言准备。
如条件允许,应提前审阅大会各项报告,准备好审议意见。同时,根据大会的各项议题,结合自己了解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作好对有关问题的发言准备。
三是提出议案和建议准备。为了保证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代表应在会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的切入点,认真选好题目,进行充分论证,然后再向大会提出。
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不仅要符合人大职权范围,而且要求有案由、案据和具体方案。 2.会中认真参加审议。
代表参加大会各项报告和议案的审议,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代表行使其他各项民主权利的基础。审议质量的高低,对大会的民主决策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代表一要重视审议。应以积极的姿态参加大会的各项审议,踊跃发表意见。
更不能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重选举,轻审议"。二要学会审议。
代表不是"百事通",对审议的议题不可能样样都了解和熟悉。如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审议,将从程序性监督逐步走向实质性监督,审议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要求代表不仅要学好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专业知识,而且要在会内外通过与政府对话、询问,查阅政府提供的资料,代表间相互切磋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审议水平,积累审议报告的经验。三要讲求效率。
代表审议应围绕议题进行,讲真话,道实情,不要偏离议题。审议报告是一种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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