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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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06:05:5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是?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二、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三、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留抵税的计算

留抵税是指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即留抵税是由于当期进项大于销项所产生的税收.如果只有留抵税金而没有实际库存,则涉嫌货物已发出但未计提销售,有逃税现象.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进项税留抵

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

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009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从生产型改成消费型,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 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的不动产不得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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