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变思路抓整治。
一方面通过媒体市民参与执法、公众治理监督执法、职能部门联动执法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协调安排安置、建立疏导摊点群、引入“门前三包”制度、建立自治管理联盟,着力改善和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二是疏堵结合抓整治。
坚持疏堵结合和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科学发展为引领、营造氛围为重点、亲民爱民为核心,分门别类设身处地妥善安置。
三是部门联动抓整治。
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长期打游击的摊贩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出手打击现行。
校园本来就是给人读书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的外围做生意,辐射范围多半是围绕学校而来的,如果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还不能守法经营,而占道经营,表现为:私自将摊位放置在人行横道、在摊位经营范围内认为搭建不合理经营区、私自搭设经营设备等,像这些可以见到的不合法经营,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校园外交通的顺利通行,不利于校园人流的及时流动和学生的安全出行,加剧了社会脏乱差现象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恶化。
为了解决你所提出的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校园内部需要加大安全出行宣传力度,让学生在思想上认识到违规占道经营的坏处;其次,城管执法部门在经营范围内对摊贩的违规行为给予制止取缔,对不服从安排的摊贩要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最后要完善对占道经营相关法律的立法,从社会法制层面杜绝占道经营现象的发生,形成人人懂,人人守,违者罚的良好局面,争取让占道经营现象不再发生。
一是破坏了市容环境秩序。违章占道经营的地方,往往污物垃圾增多,噪音超标,违规排放油烟,随地乱倒污水,乱丢白色垃圾,破坏了城市环境卫生。
二是阻塞了交通出行秩序。违章占道经营者经常在人流量大、车辆密集的道路两侧摆卖,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甚至隐藏交通事故的危险。
三是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由于占道经营无须租用铺面,还逃避了税收等,经营的成本大大降低,给正当经营者造成很大冲击,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扰乱了经营秩序。
四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占道经营所经营的商品大多没有正规进货渠道,商品在卫生、质量上没有保证,消费者的卫生安全和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五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占道经营者因其脱离有关部门监管,在利益面前,容易结成帮派,形成势力范围,强买强卖,影响省会城市形象,也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六是占用公共资源牟利。违章占道经营者经常选择人行道、居民区、广场、公园前、绿化带等为其经营场所,而这些都属于公共资源,占道经营的行为就是侵害了广大市民的权益为自己谋利益。
七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占道经营行为是《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所明确禁止的,占道经营者对城管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工作进行阻挠,甚至暴力抗法,这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
一. 流动商贩:
流动商贩是以流动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贩。
人员组成
1. 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
2. 外来流动人员;
3. 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危害:
1、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设摊人员设摊时间都比较早,有的凌晨3—4时就上街设摊,沿街叫卖,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群众对此投诉较多。
2、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3、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
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4、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二. 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特征:
1. 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
2. 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
3. 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
占道经营方式区分:
1. 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占道经营,如超门店营业,经营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占用其经营场所门面以外或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的
2. 具有相对流动性的占道经营,如马路市场,其特征直接占用马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直接设摊经营
占道经营时间区分:
1. 分为长期性占道经营:
2. 临时性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性质区分:
1. 违法性占道经营:经过法定审批的占道经营;
2. 合法性占道经营:没有经过合法审批,随意将商品或经营工具占道买卖
占道经营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合法占道经营手续,占用城市共用道路从事商品买卖、交易的行为。
3、违章占道经营有什么危害? 答:(1)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商品乱摆不断蚕食城市道路,更妨碍了城市道路的有效利用,给周边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且违章占道经营场所也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
(2)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违章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方,噪音严重超标,随意垃圾甚多,其排放的油烟、随地乱倒的洗碗水、乱丢的方便袋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更有不雅的是食客在草坪、居民楼边随地大小便的情况,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居民为之愤慨。
4、市民发现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向谁举报?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均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被举报的行为进行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应当予以答复。我区城市管理投诉电话:12319。
5、对乱摆卖、占道经营的处罚条例是什么? 答:《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占道经营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合法占道经营手续,占用城市共用道路从事商品买卖、交易的行为。
3、违章占道经营有什么危害?
答:(1)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商品乱摆不断蚕食城市道路,更妨碍了城市道路的有效利用,给周边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且违章占道经营场所也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
(2)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违章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方,噪音严重超标,随意垃圾甚多,其排放的油烟、随地乱倒的洗碗水、乱丢的方便袋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更有不雅的是食客在草坪、居民楼边随地大小便的情况,臭气熏天,路人为之尴尬,居民为之愤慨。
4、市民发现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向谁举报?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均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被举报的行为进行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应当予以答复。我区城市管理投诉电话:12319。
5、对乱摆卖、占道经营的处罚条例是什么?
答:《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