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只有依托人民调解法 建设大调解体系 争取把司法所建成街道乡镇的调解中心 利用司法助理员的个人能力 强化调解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让基层党委政府看到司法所作用 当然这个工作和综治办得信访维稳工作有类似之处 如果能够让综治办和领导理解 只要调解搞的好 信访维稳的压力就能够轻松这个道理 那么工作就好作了 其次就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把社区矫正日常考察尽可能量化 同时也要向街道乡镇领导解释社区矫正人员同样也是辖区不安定因素才 争取领导投入资源 这是我当司法助理员快2年的一点经验之谈 当然比不上各位前辈了 我自认也是尽力去有为才有位了。
xxx司法局维稳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市当前综治维稳工作,确保我市蔗糖产业和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抓住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该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律援助事业正呈现出蓬勃兴起与发展的态势。但是,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应当改进提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将法律援助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是新时期我们应当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现状 (一)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力资源情况 1、城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援助大厅于2009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办公面积150平米。
大厅内设有受理指派室、调解大厅、农民工绿色通道、档案文印室、律师工作站、公证联络站,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援助场所。中心现设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其中,在镇、街道司法所设有工作站9个,在工、青、妇、残联、老龄委设立工作站5个,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设立工作站3个。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 17个工作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1人。中心现有办案资格的工作人员19名,协作律师事务所律师11名,辖区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7名。
中心基本设施齐全,拥有办公电脑2台,打印、传真机均以配备。 (二)近两年内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201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1件,受援人员121人次, 法律援助案件的来源主要是申请,指定案件均为刑事案件。
办理效果较为理想,受援对象集中在农民、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等弱势群体上,农民受援比例占援助对象的一半以上。刑事案件类型主要是未成年人犯罪,民事案件类型依次占前三位的是婚姻家庭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行政案件比例极小; (三)经费保障情况 从我区法律援助经费收入看,经费全部来源于区司法局财政拨款,可见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始逐渐重视起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 衡量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效果的标准是“社会认知度”。
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认知度”较低,弱势群体和社会层面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较低,维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困难群众不知道有法律援助,或者知道法律援助,但不知道法律援助是干什么的,不知道申请法律援助也是自己的权利,不知道去哪里请求法律援助,不知道如何去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认可程度也不高,甚至个别人认为“不花钱的律师不办事”。宣传力度较弱,对社会宣传的定位、平台、载体、内容、频率、强度、形式、新颖性研究不够。
(二)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力量不足。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仅有11人,队伍力量薄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律师人数占全地区律师的85%,却只承担了2.4%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量;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承办了33.6%的案件,但由于其不具备律师资格,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
而援助工作站没有专业人员,工作迟迟没有开展起来。 (三)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较窄。
一是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的范围存在局限性。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仅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小部分和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因此,民事案件中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处于弱势的当事人,行政案件中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和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很难获得有效地法律援助。二是法律援助对象存在局限性。
由于经济困难标准一般设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不仅忽略了一些生活在最低保障线边缘的困难群体,同时也把一些收入尚可,但因灾病等原因致贫的“夹心阶层”拒之门外。在经济形势风起云涌的今天,同样需要法律的援助和支持,在可能情况下,我们应将这部分群体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
(四)法律援助的协调机制没有建立。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不仅是司法行政管理一个部门的责任,也是法律援助涉及到的所有部门的共同责任。
目前,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一些部门看来,法律援助只是律师的义务,与己无关。
同时由于信息沟通机制的欠缺,使很多应该得到法律援助的人群失去了机会。因此,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过法律下乡、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力争城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
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各部门更加认识和理解各自所担负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使法律援。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
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
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市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
市、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
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
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
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
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市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
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
在全市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市共有“三所一庭”57个,200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200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市委常委会专。
(一)完善矛排调处工作机制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各村(社区)要建立每季度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实行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业停工破产、拆违控违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二)加强和完善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网络,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配备充实协管人员。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坚持“以房管人”,加强对出租房屋治安检查,解决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现象。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快推进帮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环境优化等多种手段,坚持一般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一是推进行业平安建设。深化行业和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向更多部门、行业延伸,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平安创建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镇维稳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民政、武装等部门力量,成立综治工作中心。三是推进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维稳综治站信息员,建立社区警务室,成立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四是加强综治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资料台帐、考核奖惩等有关制度,规范综治工作。
(四)加强严打整治体系和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分析评估治安形势。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各村(社区)大力推广物防和技防设施,实施“平安卫士”、警连心”农村技防工程。在城区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点场所的技防设施建设。
(五)强力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非公有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两新组织”健康发展,落实非公有制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开展综治进非公有制组织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完善统一登记、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
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全镇社会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建立统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镇区中市和旧县进行社区资源整合,提升社区功能试点,建立健全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组织机构,强化考核奖惩。
(七)加大维稳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三是办好《综治工作简报》,及时向县综治委上报有价值的综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度
强化综治责任,完善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坚持综治委会议制度、委员述职等制度。加大综治考评力度,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设定指标,分年中、年末两次考评,总分平均值为年终排名分值。对在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实行“笼子”管理,连续两年最后一名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倒数第二的村(社区)实行重点管理,连续两年到数第二实行“笼子”管理。镇综治委对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要实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评的村(社区)、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当年目标考评前三名的村(社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