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62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各项建设任务进展良好,促进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林木保存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退耕农户口粮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退耕农户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退耕农户长远生计有了基本保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必须要靠农业生产粮食来养活自己。
因 此,千百年来人们一直视土地为生命。 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人们不惜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我国的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洪涝和干旱 也频繁发生。因此,为了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 的道路。
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了退耕还 林、还草、还湖,退牧还草等措施,颁布了 《退耕还林条例》。 这些措施的实施,会 使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上升,湖泊面积明 显扩大,并且调节气候和洪水流量的功 能会也大大增强。
我国的生态环境有望 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退耕还林工程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显著2007-02-03 20:22:59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董峻)中国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2月3日发布了《退耕还林工程总体建设情况报告》。报告认为,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实施顺利,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显著。
根据各省区上报结果和国家核查结果,1999年-2005年工程营造林面积核实率达97.4%,核实面积合格率达93%。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大部分工程区自然条件差,干旱、洪涝灾害频繁,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达到如此水平实属不易。
报告显示,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治土地沙化等方面。有关专家估计,退耕还林工程将使占国土总面积82%的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2个多百分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监测,通过退耕还林,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7%。
退耕还林工程还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契机。四川雅安、贵州遵义、陕西延安、甘肃定西、宁夏固原、内蒙古鄂尔多斯等生态恶劣、经济贫困的地区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道路。
报告同时指出,25个工程省份仍有宜林荒山荒地和宜林沙荒地78983万亩,国土绿化任务仍然很重。全国水土流失形势依然严峻,11条江河流域土壤侵蚀量仍然高达16.22亿吨,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主要来源于坡耕地的水力侵蚀和沟道重力侵蚀,继续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退耕还林工程是迄今为止中国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民众参与度最高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涉及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3252.8万农户。1999年-2006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3.64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05亿亩、封山育林0.2亿亩。
还可以参考更多内容:
/news/detail.asp?id=9660
/ztpd/hqmt/main/yaowen/200511/15/t20051115_5218111.shtm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批准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第五条 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