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横弄临平三幼门口,出现了身着红马甲的志愿者忙碌的身影,这是临平三幼护学岗的爱心家长志愿者。在寒冷的冬雨中,爱心家长们一丝不苟地关注过往车辆和出入人员,并帮助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入园安全。据悉,区教育局为扩大“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活动范围,在2013年五所试点学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2014年选定了34所学校推广此项活动。
“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活动是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与余杭区公安分局联合推行的一项举措。由学校联合家委会、片区民警等社会力量延伸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安全。所有爱心家长志愿者通过认证后都将注册成为杭州市志愿者协会确认的“杭州市志愿者”。
2013年10月起,我区在临平、塘栖、良渚、余杭、瓶窑等五个片选择学校进行试行,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支持。家长们踊跃报名,并纷纷表示,有了家长参与的护学岗,可以更了解学校的安全工作,拉近了家校(园)距离,同时提高家长和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学校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治安情况大有改观。我区实验小学、塘栖一幼、太炎小学、瓶窑一小、五常中心小学、双林小学等学校在此项工作开展中表现突出,其中五常中心小学还被评为当年杭州市经文保先进单位。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校园治安防控网建设,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管控,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按规定,学校要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要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确保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安全教材投入教学实验。学校要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高等学校每两个月、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以上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师生演练开展。
据悉,省教育厅将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采取函告、约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要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欺凌事件发生
学校学生间发生欺凌事件,给受欺凌的学生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因此,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引导、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市学校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多措并举,防范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二是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三是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正值叛逆青春期,有的孩子父母疏于管教,在处理同学关系时太过极端;有的受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暴力文化等的影响,对待个别同学持暴力手段。针对这类学生,学校、班级通过举办讲座,班队会等活动,把一个个校园欺凌案件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不同程度受到的伤害展示给学生,引导他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3.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近年来,我市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有课时计划;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系统的培训和进修,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建立家校联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共管机制
受到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的限制,多数孩子在欺凌和受到欺凌后不会主动告诉大人,但他们的行动还是会露出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一旦发现问题,学校与家长能及时联系,防他们的行为走向极端。学校一方面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要关注子女的成长,不能只顾工作,对子女的行为变化不闻不问,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要求家长每周都要与班主任联系一次,全面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另一方面将作息时间通报给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一旦迟到、缺席,班主任能及时与家里取得联系,对孩子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的引导教育,并督促他们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还需要社会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教育部门主要从这几方面入手:
1.学校与所在地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村镇等取得联系,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谐社区活动,为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区教育活动。
2.发挥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如,每学年教育部门与文广新局开展“网吧清查”行动,打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黑网吧;配合文广新局开展“护苗行动”取缔一批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的文化娱乐场所、非法音像书刊经营点等;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活动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避免欺凌事件在校园周边发生。
3. 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文件要求,从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行政司法等部门遴选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及时配备充实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以发挥其在学生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处理“欺凌”和“被欺凌”学生事件中的调解教育作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篇二: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自查报告
依据国家和市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岗区七月中旬下发的《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公安专业(边防方向)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4、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扩展资料: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责任,加强警校联动;
统筹校园内部防控与周边巡逻防控、专门力量防控与社会整体防控,进一步推进完善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安全防控严密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综治部门连续5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5年发生在学校内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刑事案件年均下降10.6%,校车交通事故年均下降35.5%,排查发现、及时制止了一大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案(事)件苗头,有力维护了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警校
人民网-公安部:警校联动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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