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如何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是实现换届目标的三项保证举措,而发扬民主、推进改革都离不开严肃纪律。
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歪曲民主,就会破坏改革,就会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风气不正是干扰集中换届工作的最大危险,严肃纪律是集中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圆满完成。这就要求做到一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工作责任。
只有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到位,才能做到分工有序,有条不紊;二要认真抓好换届政策纪律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定。
三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积极探索完善初始提名、差额选任、信息公开等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要加强换届全过程的监督。紧紧围绕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通过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是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那么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或群众,这就要求自觉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推选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选那些跑官要官、拉帮结派的人,不选那些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人,不选那些以权谋私、争名贪利的人,切实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换届纪律,是针对2011年在全国四级党委政府进行新一轮换届工作所颁发的法规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为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保证换届工作完满成功。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1]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实行“6个凡是”:凡是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信访举报件要在10天内查结;凡是上级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办结;凡是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凡是反映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要在换届选举前办结;凡是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凡是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加强换届纪律监督“6个必须”:一是有用人权单位的一把手调整时,必须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二是民主推荐时,必须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三是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与纪检机关沟通,征集干部监督信息。四是考察对象公示时,必须把是否违反换届纪律列为一项举报内容。
五是组织考察时,必须了解考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并请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六是换届选举时,必须由候选人书面报告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和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并组织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强化学习教育,筑牢严守换届纪律思想防线。
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村督导组、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各层级分别召开专题培训会,先后10次对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正风肃纪工作氛围。
一是抓好实体宣传。制做发放宣传单,采取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的方式,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印制成5000余份宣传单发放到选民家中,并在各村主路及宣传栏悬挂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条幅12处,做到人人了解掌握;二是抓好信息宣传。
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信息网络平台,向选民编发节日祝福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三是抓好监督宣传。在每个村设立了举报箱,并在宣传单、电子信息、举报箱、公告等醒目位置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打好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预防针”;四是抓好会议宣传。
组织召开已经当选的村党支部委员会议,发放并讲解“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提醒党组织成员,严守换届相关纪律,为村委会换届做好准备。3、强化谈心制度,实现换届承诺全覆盖。
组织支委候选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和督促他们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主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时,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要求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有诺必行、有诺必践、有诺必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严肃纪律,匡正风气
换届纪律和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既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意义,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在前面。组织部门要进行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教育,尤其是把典型案例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带头匡正换届风气。
二、认真履职,严把干部廉政关
做好换届工作,最重要的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严肃执纪,把好干部的廉政关,切实防止在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为把好干部廉政关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肃纪律,坚决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行为
要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调查、从严处理、决不姑息,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1、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既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
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意义,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在前面。组织部门要进行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教育,尤其是把典型案例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带头匡正换届风气。
2、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严肃执纪,把好干部的廉政关,切实防止在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为把好干部廉政关奠定坚实基础。
换届纪律,是针对2011年在全国四级党委政府进行新一轮换届工作所颁发的法规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为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保证换届工作完满成功。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1]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下一篇:对高三说的话简短(高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