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发文报批程序。
市委各部门需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须向市委报送正式请示,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室与拟文部门联系办理。市直各单位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向市政府报送正式请示,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与拟文单位联系办理。
需市委、市政府(或两办)名义联合发文的,按隶属关系向市委或市政府报送正式请示,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除特殊情况外,部门不得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代拟文稿。
未经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和审核的代拟文稿,市委、市政府领导不予阅批,退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2.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市委、市政府发文要坚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中央、省级文件、电报已发至县团级,或已公开发表、要求具体明确的,市里一般不再转发或另发贯彻意见;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务网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原则上不在各种会议上发放。
3.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凡贯彻**、**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需要发文的,发文规格原则上与中央、省下发的文件相对应,一般只重点写明具体贯彻措施,不重复上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凡可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两办联合)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联合)名义发文。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一般不再由市委、市政府批转或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党政联合行文。部门发文内容涉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在部门发文中注明“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
各种领导小组、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工作部署,应自行发文。4.提高拟制公文质量。
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加强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市委《余办通报》一般只摘要刊登市委书记、副书记及常委在全市综合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市政府“余府阅字”文件一般只摘要刊登市长、副市长在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则上均不超过4000字。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称“重要讲话”。
凡领导同志讲话的主要内容已见报,或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另行发文。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整合办公自动化资源,创新公文处理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建设全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逐步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6.压缩各类简报内刊。
认真清理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凡未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意,不得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报送简报和内部刊物。未经批准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退回。
二、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着力转变会风7.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必须在召开前10天内与市委办公室会议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联系办理,报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批,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行文通知。
部门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承办单位与市委办公室会议科联系办理。未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办理,直接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应不予批准,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8.减少各类会议数量。凡可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
可由部门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可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开;可一次性开的会议不层层开。对于省、市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对**、**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需要以会议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尽量在会后直接进行安排部署,市里不再重复召开贯彻落实工作会议。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应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请示。
9.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除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外,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最长不超过1天。
全市性专项工作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同一个会议一般只安排1名领导作主体讲话,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其他领导讲话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安排大会典型发言不超过5名,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10.严格控制会议规格。除综合性大会和有关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领导不陪会。
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市领导出席,其他领导同志不陪会。凡省里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市里不得升格为市委、市政府的会议。
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1.严肃整顿会风会纪。
经。
(1)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社会实践的产物。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对中国国情的反映。(2)价值选择是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作出的。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党根据客观实际判断之后作出的价值选择。(3)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具有社会历史性,会因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而不同。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符合新时期对党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4)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要求党从根本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关于经济发展方面 姜景峰代表说,岩头要全面发展,重点是要做到四个“精”,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精气神。
就是要有进取精神,拼搏精神和创新精神。二是要有赶超发展的精品意识。
就是要有全面引领山区发展的意识,重点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治水治污工作。 三是要有一心为民的精致服务。
要切实把资源优势变成资本优势,把发展举措变为惠民举措,把产业效益变为社会效益。四是要有永不止步的精彩梦想。
要全力推进平安岩头、宜居岩头建设,打造和谐的岩头之梦。 金丐旦代表说,要树立瓯北整体发展的理念,街道之间要建立主动定期会晤制度。
积极争取强镇扩权的政策,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升瓯北发展水平。 列席会议的胡宝锋说,大若岩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是温州市第一个全国生态镇,又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金三角”之一,今后要强势推进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高端旅游度假养生项目建设,吸引高端人才来度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王国强代表说,巽宅镇要发展经济,应立足自身生态优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使农业成为支柱产业。 季健中代表说,红色旅游、梯田旅游要统一纳入大楠溪流域风景规划,目前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理顺体制,解决多头管理;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做好交通建设文章,兴建一批旅游集散接待中心,完善吃、住、玩配套设施;三是宣传要跟上,经费投入要保障。
列席会议的刘辉文说,岩坦镇要紧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借助各方资源,利用自身优势,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快速发展。 林长汉代表说,楠溪江的旅游开发应要有一个整体规划,同时也要兼顾各地特点。
叶胜杰、林杰代表和列席会议的汪显华说,枫林镇要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交通区位优势,做好沿路开发、城区拓展和区域提升,做精做强生态农业,要把蔬菜基地建设和农业生态观光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打造楠溪江旅游中心地和渡假大本营,以旅游业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季统余、陈文云代表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是要解决好政策支持和土地流转这两个关键问题。
陈益新代表说,今年县政府已经将投资的重心转向民间投资,枫林镇应积极搭建一个良好的投资平台,加强多方沟通,顺利将项目引进来。 胡建道代表说,要尽快将红色旅游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让红色旅游带动楠溪江旅游产业发展。
张晓茶代表说,近年来,大旅游、大生态的“大”没有得到有效体现,今后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楠溪江旅游业发展,建议将旅游集散中心落在岩头,真正体现岩头旅游中心镇地位。同时,应鼓励楠溪江沿岸百姓发展生态产业。
列席会议的汤光漫说,目前,我县的招商引资效果不好,一方面是缺乏土地支撑;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钻产业政策空子,以划地为目的,造成大量土地闲置;建议县政府建立闲置土地快速处理机制。 列席会议的陈丐法说,桥头镇作为国家级改革试点镇,应拉开框架、谋划重点项目,依靠在外桥头人优势,加快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