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计税公式是?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工薪所得预缴税额递增
工资薪金所得所适用的累计预扣法,需要根据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的各种扣除,对照预扣率表,计算出累计应纳税额后,再减去当年已缴税额,来确定当期应缴税额.
由于每年年初累计收入较低,适用较低的预扣率,预缴税额较低,税后收入会高于个税法修订前,但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预扣率逐渐提高,到年末月份,预缴税额会高于年初.也就是说,一年之内,同样的工薪所得收入,每月的预缴税额会逐渐增加,到手收入会逐渐减少.
举例来说,张某每月工薪所得3.4万元,需缴纳"五险一金"5000元,每月可以扣除5000元免征额和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按月税率方式下,其每月应缴税额为固定的2590元,但在累计预扣预缴法下,1月预缴预扣税额为600元,随后逐渐递增,到12月预缴预扣税额达到4000元.
这两种方法下,张某年应缴税额相同,但与按月税率缴税相比,累计预扣预缴方式相当于将一部分税额推迟了一段时间,对纳税人来说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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