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开增值税发票后汇算清缴能抵扣吗?
可以.增值税条例第10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回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以,只要取得专用发票,并且不属于上面的范围一般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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