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万名干部下基层,联户帮困促和谐”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创先争优活动,县委决定,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携手共建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创建滨湖发展桥头堡,争当环湖崛起排头兵”活动为契机,以“携手共建促和谐”为主题,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充分发挥县直单位党组织的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优势,共搭服务平台,共建和谐农村,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进一步了解情况,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实现余干崛起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集中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携手共建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主要有以下七项任务。 1.开展党的政策“大宣讲”活动。
要组织宣讲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惠农政策,重点是五中全会精神,核心是惠农政策。 要走千家进万户,面对面地宣讲政策,采取释疑解惑、重点讲解等有效方法,使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入耳、入脑、入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惠农政策重点要宣讲好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等有关政策。通过宣讲,振奋群众的精神,激发群众的热情,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加快余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为实现“十二五”顺利开局,推进余干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快速崛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开展社情民意“大调研”活动。要深入调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记好“民情日记”,做到“八访八问”,即访弱问难,重点走访贫困户、重病户、五保户、留守户、零就业户、重访户、专业户等“七户”群众,问他们的现实困难;访群问愿,走访群众,问群众心愿,掌握他们所想所盼;访能问经,走访致富能手和创业能人,问生产中的好做法和经验;访企问路,通过走访企业,听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议;访怨问源,重点走访信访户、上访户,问上访的原因;访贤问计,走访农村中的土专家、田秀才以及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问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访外问才,走访联系本地余干籍在外各类人才,问对家乡的发展有什么“好路子、好法子”;访老问策,走访德高望重、知名度高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模范,问对建设新余干的策略。
3.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要按照县委信访突出问题百日大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基层,细致排查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
要紧紧抓住当前热点、难点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关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和权属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要重点解决涉及影响当前稳定的重复信访,赴省、市集体上访,赴京上访,以及上级交办、县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要全力化解由县联席会议梳理出的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惠及民生“大帮扶”活动。切实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起,为民办实事,让民得实惠。
认真落实共建活动要求,切实开展好看得见、摸得着的五件实事。即结好一批帮扶对子,按照县级干部联系3户、科级干部联系2户、一般党员干部联系1户的要求,安排干部与农村普通群众结成对子。
搞好一次走访慰问,元旦、春节期间,要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原则上每户慰问金不少于200元,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捐赠一批办公用品,各单位要向行政村捐赠一批办公设施、文化设施,使村委会办公设施得到完善或修缮。
联系输出一批劳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帮助推荐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群众收入,原则上每村不少于20人。争取协调和引进一个项目,协助行政村向上级争取一个3万元以上“普惠制”之外的项目,用于改善农业、交通和水利等方面基础设施. 5、开展基层党建“大加强”活动。
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干部下基层的重要任务,扎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加大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纠纷突出村、村务管理薄弱村这“三类村”的整顿力度,提高工作整体水平。
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理顺“两委”关系,实现村级组织运行协调统一,要发挥引导好农村理事会、调解委员会、各类协会、老干部、老党员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包括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要加大党建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农村产业党建、生态党建、党员服务承诺、党员议事等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能力。
6、开展创先争优“大推进”活动。要按照出典型、出经验、出成效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
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村官”虽然不大,却要“上管天下事,下管鸡毛蒜皮”每天都会遇到许多矛盾纠纷。
因此,调处矛盾纠纷是村干部一项重要的经济性工作,那如何调解各种矛盾呢?下面进行举例分析:1、如何处理家庭纠纷?首先要耐心听、细心观察、了解全面,其次是要公平、公正合乎情理的处理问题,学会考虑不周留后遗症。2、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处理该类纠纷一定要秉公,一碗水端平,必要时可诉诸法律程序。
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村委会就是要巧妙的抓住双方都怕打官司、怕结怨的心态,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和解。村干部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法依法,有理说理,灵和应变。
总之,要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前提,要以为民服务为准则,要以平息事端为核心,要以处理矛盾为根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使村民生活安定健康,使各村和谐稳定。掌握和积累一些有效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处理矛盾纠纷的步骤和方法,在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虽然不是很全面和科学,有待加以完善,但是具有一定是实用性。在实际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了解情况,因势利导,方法得当,灵活运用,处理及时,就能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从而密切与广大群众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化解社会矛盾之略》内容包括: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的思考、浅谈调解优先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调解制度实务问题探究、论法院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进路选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成因及对策研究等。
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地方性知识中的民间调解与权利救济——宗村民间纠纷的个案研究论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视角下的司法行为延伸——诉讼与非诉调处对接与互动机制初探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济南中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路径选择试论司法良知与法院调解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机制的思考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之我见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检察调解制度构建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的思考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问题探析浅谈调解优先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调解制度实务问题探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关于深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发挥律师社会矛盾 化解作用的思考影响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理论思考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对策建议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调解制度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的适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析——以ADR的视角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样态及其解决机制的完善对我国转型期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现状的成因分析坚持多管齐下狠抓“三个到位”全面深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谈公证在“预防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论行政诉讼中协调机制的建立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把握治安调解艺术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下做好再审民事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从涉诉信访案件的行为瑕疵看公众权利的保护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和谐社会背景下涉诉信访制度的完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着力解决涉检群体性上访——对涉检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分析当前不服强制措施上访增多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基层检察长接访制度的实证思考论法院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进路选择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和对策研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成因及对策研究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济南市为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析及对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研究试论如何破解农村群众上访的难题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犯罪引发群众上访原因分析及惩防措施认清信访本质 保障公民信访权司法实践问题研究构建济南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新机制刑事和解制度完善路径探析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构想——彰显国家责任、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基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刑事被害人物质损失求偿权之救济民事检察申诉和解机制研究监外执行罪犯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浅析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司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功能能动司法问题的研究刑事和解制度研究合理运用民事检察建议 促进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发展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建议其他相关问题研究济南市城乡结合部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对“人肉搜索”现象的法律思考古代“息讼”法律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流动人口犯罪不容忽视——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本区流动人口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的分析恶势力犯罪调查济南市暂住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农村流出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刍议行政执法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流浪乞讨现象救助管理的实践探讨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几点思考行政物质帮助与弱势群体论平等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的理论解析网络虚拟社会的法律规制引论——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培植切入网络“悯弱”舆论的价值偏离与回归中国语境下的网络草根啸聚——以涉警负面舆情为研究视角。
一、善于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调解矛盾纠纷既要坚持依法调解,又要贯彻以德感化。
道德教化具有弃恶扬善的无形力量。很多情况下,道德伦理教育更容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意见,可以减少其抵触心理,主动履行义务,这种情况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中表现尤为明显,因为感情因素在这类纠纷中起着相对决定的作用。
法律的局限性和民事行为以及道德调整的广泛性,决定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我们知道,民事行为的特点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人们都可以为之,都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民事行为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知道,法律,只是调整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绝大部分的民事行为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款来规范;我们也知道,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行为,而且调整人们的思想意识,几乎无所不包。
因此,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我们既要重视依法调解,更要重视依靠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观念去规劝、疏导、教育、挽救。二、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参与协助调解人们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许多情况下,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办到的。
因此,调解员要善于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善于利用熟悉当事人情况的亲人、知心信任的朋友参与调解。
因为这些 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一般能够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与当事人谈话投机,他们的意见往往得到重视,易于被接受。尤其是对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的纠纷,家人、朋友和长者参与调解,及时进行疏导、劝说,一般是能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消除隔阂,解决纠纷。
在调解涉及宗族群体的纠纷时,更应注意动员辈分大声望高的人协助。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和内容的复杂化,决定了调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建立“大调解”的工作格局,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联合调解。
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对于重大疑难的纠纷,应主动取得牵涉到的当事人的单位、行业协会和当事人居住的基层组织的支持;对于一些比较难解决、有现实危险的纠纷,应主动与公安政法部门联系。三、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角色我国的调解主要有法院(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律师(法律工作者)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等。
在这里,我们只是探讨调解绝大多数纠纷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要求扮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角色。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联系方面来看,一是调解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帮助纠纷当事人排难解纷;二是调解的依据相同,都是以国家的法律为明断是非的标准;三是调解的原则相同,都是以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四是调解的方法相同,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劝导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它们的区别是:一是调解的性质不同。
行政调解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调解,而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自治权利的一种形式;二是调解的主持者不同。行政调解由政府的工作人员主持,而人民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主持;三是调解的管辖范围不同。
行政调解所管辖的是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经济民事纠纷,而人民调解管辖的是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民间纠纷;四是调解的程序不同,行政调解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人民调解则没有这样的规定;五是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有的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有的行政调解协议既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行政调解协议不同的是,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六是不履行协议的后果不同。
有的行政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一方如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自行强制执行,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调解协议,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即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条款的诉讼。由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具有不同的性质,而调解人员有时会出现身份的重叠,例如,司法助理员同时又是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因此,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善于根据具体情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应当弄清楚自己是人民调解员还是政府的工作人员。
在人民调解时,调解员是“红娘”和“月老”,是“和事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都可以为之;而在行政调解时,调解员是执法者,是“裁判员”,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调解员都不得为之。因此,在调解中,要根据角色的不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善于做到换位思考换位思考的方法运用,会让当事人感到调解员考虑问题全面,处事公正,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
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模板如下: 会议记录 王明口镇2014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 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 内容: 一、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具体件数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
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调处结果 2起矛盾纠纷至本月29日已调处终结.现均已登记归档以备查。 四、今后矛盾纠纷调处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调处期限。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会议记录 时 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 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 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 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内 容:矛盾纠纷排查部分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