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要保障人们信教的自由,也要保障人们有不信教的自由; 2、既允许宣传有神论,又要坚持宣传无神论; 3、是我们党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含义:就是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们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的目的在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不是要求宗教教徒放弃宗教信仰和有神论思想,坚持无神论思想。
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就是说做到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就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了。
6、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至于你说的问题是国家的一张主张,你可以学习,也可以不学习,尽管国家希望你学习。
可是你不学习国家也不会强迫你,这也符合我国的宗教政策。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制定的《宗教事务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2006年修正)、《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修正)等**和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进行传教活动,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即既保护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保护公民有不信教的自由。中国又是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各种宗教各有不同的信仰内容,为了使信各种宗教的公民与不信教的群众和睦相处,不致因信仰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我国规定在法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外,任何宗教团体或个人都不得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同样,任何人也不得在法定宗教活动场所内宣传无神论,挑起有神无神的争论,或制造教派之间的纷争。这符合中国的国情,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团结。国内大部分地方都禁止在教堂外宣传宗教
可能危险系数不大,所以事实上没人管
《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反宗教宣传。
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布道、讲经、散发宗教宣传品。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进行传教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立宗教设施和宗教造像。
《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应当在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和宣传有神论。
《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来我省旅游或与有关部门进行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交流、交往活动,不得附加宗教条件,不得利用上述活动进行传教或在非宗教的公共场所举行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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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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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加强对教师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我系渗透,我系积极组织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现已圆满完成了为期半个月的学生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任务。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中学习,主要通过专题讲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切实加强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利用周末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加强学习的实效性。现对此阶段的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极端重要性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是**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举全社会之力,培养和教育好祖国的花朵,使他们成为有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现代青年,是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长相永续的战略之举。
通过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双拥传统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系各族学生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成为我系各族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在肯定我系各族学生思想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地区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给我系学生思想认识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同其他地区一样地处于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国际敌对势力日益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境内外极端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与我们争夺青少年的斗争从未终断过,渗透与反渗透的形势始终很复杂。
在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下,一些不谙世事的学生信教和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给学习和娱乐开辟新渠道的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学生的心灵。
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学生精神空虚、行为失范。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系对学生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部分教师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担负起责任;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教师的民族宗教观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人员流动性加大,—些家庭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在政策机制、思想观念、内容方法、手段措施、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教育形式多样化 结合我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民族宗教观教育。
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神论教育,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和政治教师,把课堂教学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课丰富多彩的活动,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的教育。还通过开展讲座、座谈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使全系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确保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确保国家的安定。
因此只有做到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才能达到学习效果的显著化。 三、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教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是一项艰巨的未来工程、战略工程、系统工程,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爱国主义教育;牢牢把握两个关键:宗教观念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重点抓好三个环节: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突出抓实四项工作:教育引导、丰富载体、环境氛围、组织保障,切实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实现学生思想观念健康发展的目标,确保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我系结合新疆以及阿克苏地区的实际,在开设好全国统一要求的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同时,突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三维一反”(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地方史,马克思主义“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不断强化各族学生“四个认同”(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教育。
保证教育内容进课堂、进课程。 四、建立长效机制 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十七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民族宗教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
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队伍中,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要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
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上有新作为。要牢固把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主题,牢固树立人本意识、民本意识。多做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工作;多做倡导文明、集思广益、扬树正气的事情。要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教育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决同“flg”等**组织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减少阻力、增强动力、形成合力。
抓住重点,关注民生,在推进改善民生上有新突破。始终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如实反映他们的意愿和呼声,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要充分发挥县区民宗局长、乡镇民宗助理的作用,通过利用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渠道、多途径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为党委、政府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科学决策,解决民生问题提供重要依据。
发挥优势,贡献才智,在新农村建设上有新业绩。民族宗教界人才济济,汇聚了社会各界的力量。要发挥优势,贡献才智,扑下身子,谋全局、下苦功、干大事,要敢为人先。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中的经济强人、致富能手的作用,示范、影响、带动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奔小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有新特色。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广泛,视野开阔、思路宽广的优势,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自觉增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共谋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发展为目标,更好地服务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尚德振)
今年上半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XX社会的稳定,促进了XX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
今年5月以来,我局针对全县少数民族比例逐年上升的实际,在征得县委统战部的同意后,着力开展了对常住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
二是组建了调查工作临时机构。由统战部牵头,民宗局、民政局、公安局、乡镇、居民社区共同参与。
三是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民宗局拟订调查工作计划(5月中旬—6月中旬);第二阶段由统战部召集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工作(6月底);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全面铺开(7—8月);第四阶段统计情况汇总。
目前,整个调查摸底工作已进行第二阶段。 2、实施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今年伊始,我局按照民族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发展资金。3月完成了河舒镇桃花村建设村道公路的项目资金20万元的方案申报工作。
目前,整个项目审批已在进行中。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个别场所主要负责人闹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领导班子行动。在更换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们按照队伍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被更换人员的思想工作,整个工作交替井然有序。
在此基础上,我局在3—5月专门举办了3期共10天的宗教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参与的政策培训班,从政策理论、八荣八耻、法律法规、爱国爱教、社会责任诸多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半年来,各场所管理组织呈现出了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
近年来,全县5个宗教场所不断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宗教场所是较为松散的民间组织,在具体的运转过程中,仍存在流于形式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尤其是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为突出,随意性大,信教群众意见强烈。而往往出现宗教场所不稳定、不和谐情况,大多源于财务上的不清楚或是财务不透明。
今年来,我局在去年对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各场所按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场所的注账、报表等均要求统一模式,并严格监督各场所坚持每月一次或定期向信教群众的公布帐目。同时,我局对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岗位制度、财产保管制度、教务制度、安全制度等的执行方面,要求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从管理成员,每一位教职人员做起,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场所秩序。
3、建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机构。今年4月7日,我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对设立场所建立管理组织的具体要求,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依法成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
同时,指导该场所制订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4、清理整治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老大难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上级指示,汇同县国安大队、各片区派出所及相关乡镇,对全县城区、新河、福德、罗家、三坝、兴旺、河舒、马回、利溪、徐家、柳滩、中华等地重点清理了私设聚会点突出问题,依据政策制止了6个不合法的聚会点,规范了2个家庭聚会,取缔了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非法聚会传教活动点3个,较为彻底解决了我县基督教信众无序活动的重难点问题。 5、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
今年来,我局既突出了重点工作,也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教职人员管理规定》把好了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具体管理。
一是从严规范场所的各项事务,对不合法的行为或事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教职人员实施挂牌管理,重点对那些不服从领导的教职人员特别是游走教职人员严格进行宗教场所、县级主管部门二级审验管理,经教育不改的,我局从严执行驱逐或解聘或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惩戒;三是实施举办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严格对大型宗教活动或跨行政区域宗教活动的时间、内容、规模及方式进行把关,同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涉及安全问题如消防、食品卫生、活动秩序等,我局都要亲临现场专事监督指导进行重点防范,坚决杜绝不必要的事件发生,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