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工作是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所做的工作。
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做好群团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群团组织 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是当代中国社会团体的一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家。 定义 研究者较多地定义群团组织为不在民政部门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不过共青团中央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定义并不准确。 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三类团体不需要登记: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其中第三类免于登记的团体显然不属于群团组织。 共青团中央一位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表示,就他个人理解,群团组织是党的话语体系里的概念,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有的是法律概念,有的是行政概念,是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下的,他们之间有交叉重合。
就概念的范围来说,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又包括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的定义是,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从上述免于登记的规定能看出,人民团体属于社会团体的一部分。而社会团体又属于社会组织,我国一般将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类。
如果不深究定义,群团组织是个什么组织,能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公开报道中,有关群团组织最常见的表述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从中组部此前发布的一个文件可以知道群团组织的简单解释,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后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由此可以知道,群团组织应该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统称。
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是当代中国社会团体 的一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有中华 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等22家。十八大党章规定,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 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 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 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 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
为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 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2015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 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党的群团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 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 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 功立业,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 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 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共青团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工作方法,保持群团工作的先进性。 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织牢织密县、乡、村的团组织网络,形成三级联动的团组织格局。
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为建设美好思南,同步实现小康而努力。 3、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保持群团工作的群众性。
共青团的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而不能让群众当配角、当观众。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把注意力放在困难群众身上,为青少年发展成长排忧解难。
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群团工作是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所做的工作。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做好群团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群团组织
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是当代中国社会团体的一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家。
定义
研究者较多地定义群团组织为不在民政部门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不过共青团中央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定义并不准确。
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三类团体不需要登记: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其中第三类免于登记的团体显然不属于群团组织。
共青团中央一位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表示,就他个人理解,群团组织是党的话语体系里的概念,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有的是法律概念,有的是行政概念,是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下的,他们之间有交叉重合。
就概念的范围来说,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又包括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的定义是,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上述免于登记的规定能看出,人民团体属于社会团体的一部分。而社会团体又属于社会组织,我国一般将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类。
如果不深究定义,群团组织是个什么组织,能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公开报道中,有关群团组织最常见的表述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从中组部此前发布的一个文件可以知道群团组织的简单解释,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后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由此可以知道,群团组织应该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统称。
简 报第一期区工、青、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会议精神,4月9日,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联合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挂点工、青、妇领导何斌、王玲、孙桂萍以及区指导检查组组长罗来荣等领导出席会议。
动员大会后,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区工、青、妇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长石霞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动群团工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重要的是要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对黄石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群团部门全年工作、区委中心工作相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三是强化学习实践活动保障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达到提高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动员大会后,群团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动员大会的召开表明了区工、青、妇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坚强决心,给广大党员干部鼓足了干劲,为突出群团特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对策:1、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群团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必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给予有力支持保障,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建设,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将群团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年度考核内容,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群团组织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勇于担当,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2、明确指导思想,坚持道路自信。
3、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工青妇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
4、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方针:从国家层面上看,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上看,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个人层面上看,就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6、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群团组织是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因此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保证让人民当家作主,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参政议政、民主选举,推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7、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
8、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9、推动群团工作经费、阵地等保障措施的落实。
必要的物质依托是群团开展工作的基础保障。完善群团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取会费,由财政拨款的列入年度预算,并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