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
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扩展资料: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
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
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县管干部就是由县委管理的干部,具体来说就是该县的各部委办局的局长、副局长、书记、副书记。
县管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1.受理街接。干部办受理乡镇和县直单位有关干部任免的 衔接,将有关情况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汇报。
2.动议。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职数及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干部办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选拔任用初步建议。初步建议由分管副部长、部长审核,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或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制定工作方案。
3.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将初拟的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
对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批准的情况,县委组织部应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县委组织部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批准的方案,召开部长办公会议,按选任程序确定推荐和考察方案。
4.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对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动议方案,按规定分别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5.民主推荐。干部办在与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衔接后,组织实施民主推荐工作。
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向县委组织部呈报考察对象(主要指拟新提拔科级干部及新重用进班子的对象)任职的请示及干部任免审批表。 6.考察。
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与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进行通气协商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部务会应专门安排时间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若时间比较紧迫,也可在部务会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方案前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干部监督办参加。
部务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由干部办作好记录。 7.征求部门意见。
按规定在酝酿和提请研究的过程中,根据情况及时与纪委、计生等有关部门衔接和征求意见。对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任免,其征求意见及沟通、衔接工作按两家协商确定的操作办法办理。
上级部门协管单位的有关干部任免,根据情况在常委会后与其上级部门进行衔接、征求意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由干部办负责落实。
8.部务会研究。干部办按照初步酝酿情况准备方案及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向部务会汇报。
部务会对干部任免初步方案进行酝酿研究,向县委常委会提出任免意见。如有需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的事项,由干部办向市委组织部汇报。
9.县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成员为: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
由分管部长汇报,干部办参加并作好记录。根据酝酿意见修订方案及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
10、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根据部务会研究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的意见,干部办汇总修订干部任免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由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办作好记录。对于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提交县委全委会进行表决。
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全委会成员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馈,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可以电话或口头方式反馈意见。
由县委全委会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有关工作,由干部办负责办理。 11.通气。
干部讨论决定后,向有关县级领导(常委会议缺席人员)和有关单位通气。分管副部长负责向有关县级领导通气,干部办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气。
12.公示。干部办负责发出公示公告,将提拔重用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5 个工作日。干部监督办负责落实公示期间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部务会研究认为影响到干部提拔任用的,由干部办进行综合,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是否任职到位的决定。 13、谈话。
干部调整一般由县委常委谈话,干部办负责组织,制订谈话方案,作好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干部办负责综合梳理谈话情况,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报告。
14.送新调整干部到任。对新调整交流任职的单位主职干部,由干部办制定报到方案,分管县级领导、部务会成员参加报到见面会。
其他交流任职的干部谈话后,由原单位派人送到新任职单位报到。 15.任职。
县委管理的职务任免文件由干部办统一负责办理。干部属委任的,及时下发任免文件;属需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选举、任免、通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
需进行任职试用的,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发正式任职文件。 16.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扩展资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为发展选干部、配班子,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用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筑牢干部监督防线,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队伍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干部配备和调整情况均符合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有些做法还得到了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具体到工作中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提名环节,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二是创新选人用人办法,组织开展公开选拔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届中考察工作;四是建立“办事档案”,形成注重实绩的干部评价机制;五是实行末位降职制度,形成奖罚分明的结果运用机制;六是加大干部监督力度“一报告两评议”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人民群众对我县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管干部就是由县委管理的干部,具体来说就是该县的各部委办局的局长、副局长、书记、副书记。
县管干部选拔工作程序1.受理街接。干部办受理乡镇和县直单位有关干部任免的 衔接,将有关情况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汇报。
2.动议。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职数及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干部办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选拔任用初步建议。初步建议由分管副部长、部长审核,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或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制定工作方案。
3.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将初拟的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
对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批准的情况,县委组织部应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县委组织部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查批准的方案,召开部长办公会议,按选任程序确定推荐和考察方案。
4.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对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动议方案,按规定分别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5.民主推荐。干部办在与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衔接后,组织实施民主推荐工作。
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向县委组织部呈报考察对象(主要指拟新提拔科级干部及新重用进班子的对象)任职的请示及干部任免审批表。6.考察。
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与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进行通气协商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部务会应专门安排时间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若时间比较紧迫,也可在部务会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方案前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干部监督办参加。
部务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由干部办作好记录。7.征求部门意见。
按规定在酝酿和提请研究的过程中,根据情况及时与纪委、计生等有关部门衔接和征求意见。对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任免,其征求意见及沟通、衔接工作按两家协商确定的操作办法办理。
上级部门协管单位的有关干部任免,根据情况在常委会后与其上级部门进行衔接、征求意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由干部办负责落实。
8.部务会研究。干部办按照初步酝酿情况准备方案及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向部务会汇报。
部务会对干部任免初步方案进行酝酿研究,向县委常委会提出任免意见。如有需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的事项,由干部办向市委组织部汇报。
9.县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成员为: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
由分管部长汇报,干部办参加并作好记录。根据酝酿意见修订方案及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
10、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根据部务会研究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的意见,干部办汇总修订干部任免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由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办作好记录。对于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提交县委全委会进行表决。
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全委会成员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馈,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可以电话或口头方式反馈意见。
由县委全委会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有关工作,由干部办负责办理。11.通气。
干部讨论决定后,向有关县级领导(常委会议缺席人员)和有关单位通气。分管副部长负责向有关县级领导通气,干部办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气。
12.公示。干部办负责发出公示公告,将提拔重用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5 个工作日。干部监督办负责落实公示期间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部务会研究认为影响到干部提拔任用的,由干部办进行综合,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是否任职到位的决定。13、谈话。
干部调整一般由县委常委谈话,干部办负责组织,制订谈话方案,作好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干部办负责综合梳理谈话情况,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报告。
14.送新调整干部到任。对新调整交流任职的单位主职干部,由干部办制定报到方案,分管县级领导、部务会成员参加报到见面会。
其他交流任职的干部谈话后,由原单位派人送到新任职单位报到。15.任职。
县委管理的职务任免文件由干部办统一负责办理。干部属委任的,及时下发任免文件;属需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选举、任免、通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
需进行任职试用的,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发正式任职文件。16.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扩展资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
工作总结的写作方法 1.工作总结的概念 总结是对过去某一时期或某项工作的情况(包括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的总回顾、评价和结论。
2.工作总结的作用 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斗争 和建设中形成的一个好传统。其作用是: (1)总结是推动工作前进的重要环节 任何一项工作,不管是个人或群体去进行都需要多次反复操作、辛勤劳动才能完成。
每一次 具体实践,都有成绩与失误、经验与教训,及时总结就会及时取得经验教训,提高认识和工 作技能。不断实践,不断总结,那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知识越来越广, 智慧越来越高,所进行的事业通过总结才会不断发展、前进。
(2)总结是寻找工作规律的重 要手段任何一种事物、一项工作,都存在内在联系、外部制约,都有它自身的发展、运动 规律。 遵循这些客观规律办事就能顺利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就会受到违背规律的惩罚而招 致失败。
而要找寻、发现客观规律的途径就需要总结。 (3)总结是培养、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是指他承担某项工作、执行某项业务、任务的能力。
具体表 现有两方面,一是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二是他解决、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 在实践中二者常 常是揉合在一起,相得益彰。
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主要通过实践培养起来的, 绝不是天生的。因此,总结是提高能力的重要手段。
(4)总结是团结群众争取领导支持的好渠道。 一件工作、一项任务完成之后必须进行总结,在总结中全面、深 入地回顾、检查,找出成绩与缺点、胜利与失败、经验与教训,实事求是地作出正确评价, 使大家认识统一。
这样的总结群众心服口服,把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同时,通过总结 把成绩、经验、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向领导部门汇报,能引起领导的重视,争取领导的 支持、指导。
3.工作总结的分类 总结可以大体分为:全面总结、专题总结、个人总结三类。 4.总结的结构 总结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
同一事物因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 同其标题也就不同。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
字迹要醒目。 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
一般说,总结的标题由总结的单位名称、总结的时间、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 “**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总结” “**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 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 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
**的《关于打退第二次***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 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 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
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 即所需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 辛勤拼搏结硕果 ——**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
即写在前面 的话,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 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 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
其目的在 于让读者对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 (3)正文。
正 文是总结的主体,一篇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 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 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 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
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 这是总结 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
一是写出做法, 成绩之后再写经验。 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
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 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
成绩和经验是总结的中心和重点, 是构成总结正文的支柱。 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
所谓经 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 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
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 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
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总结中都 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 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
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 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 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 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 则结。
问:按照规定普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后,各地区、各单位每年都将形成一个评议结果,对这些评议结果将如何运用? 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
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区管干部选拔任用署名推荐表如何填写主要业绩,突出优点,较大贡献,发明创造,谦虚说一点点缺点,今后如何发展。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遵循的程序是:(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2)组织(人事)部门考察。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觉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在上级党委考察之前或者本级党委决定呈报之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属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任免建议。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4)须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
(5)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有关干部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