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在泗水县文化公园举办“泗水县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全县13个乡镇(街道)、31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以宣传车、展板、明白纸、咨询台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咨询解疑。 其次开展部门主题日活动。
各乡镇(街道)选择本区域集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场所由镇政府组织开展宣传,通过开设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举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农产品龙头企业、5个畜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签订仪式。
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消费指南》等材料,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县经信局组织召开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和评价人员培训活动。
县科技局、县团委组织向共青团员、青少年推介食品安全科普读物,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县工商局以“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为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谈”活动,介绍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热点问题,系统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倡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县粮食局举办“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宣传,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公开承诺保证食品安全。 县教体局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解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系统普及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深入解读保健食品认识误区,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以食品安全访谈的形式,介绍我县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主要成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风险交流,重点进行解疑释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此次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旨在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升消费信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意见,杭州市教育局于本学期开学后,对杭州市市属高校、中小学食品安全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市属高校于10月中旬在大学生中开展食品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为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健康教育和卫生预防体系,及迎接11月国家对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检查评估,活动内容有:各高校于10月17日—21日的活动周里,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举行一次食品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等);各高校校报、学生报刊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专刊或专版;集中了一周时间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在校园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在市属高校的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中,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条件学校要开设食品安全知识选修课,逐步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或新生始业教育等常规工作中。此外,杭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各高校要明确专题教育活动负责人,制定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并作好近年来学校有关食品安全教育的文件、学习资料;本次活动方案、分发给学生的学习宣传资料、报纸等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活动的有关音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为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杭州市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和各区教育局(社发局)所属学校于10月17日至21日开展了市区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杭州市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11月底12月初国家对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检查评估中,对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出好评。杭州市区的中小学校和市直属学校在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周期间开展的主要活动形式有:
(一)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资料和读物。杭州市教育局和市食安办、市卫生局联合编印了一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手册》,免费赠送给市直属学校、各区属学校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小学低年级由教师讲解)。
(二)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和墙报、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集中进行了一次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也组织了专题黑板报或小报编报比赛和专题知识竞赛来普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三)各学校都发动了学生自我教育,提高认识,参与监督,消除隐患。并通过班队活动、学校网络组织学生对学校食品卫生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四)有些学校还组织师生代表对学校食堂、小店进行检查,对购买校外不洁食品摊食品的学生进行劝导和管理。
杭州市教育局还专门下文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要以此次宣传教育周为契机,对本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别是食堂、小卖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顿,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二)学校要落实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扩大教育的影响力,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可通过“携手'1+6'”等丰富的活动形式,把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活动向家庭和社区延伸。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清理校内外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小卖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各区教育局要做好信息传递和资料积累工作,对本次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市教育局将在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总结材料后,在评选的基础上对这些学校予以表彰。
杭州市教育局计财处
二○○五年十二月
资料地点: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要整体提升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密切配合;有效监督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配合。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和理念,也是我们此次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之一。
而要实现社会共治,针对全体公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业知识普及必不可少;同时,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中的一股最有效力量。对此,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具备与否,直接影响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高低,以及识别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是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强弱的重要因素。
因此,法律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要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 可以协助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的社会组织范围广泛,包括消费者协会、营养协会、食品安全的研究机构,等等。
此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数众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也是协助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的重要力量。政府如何鼓励这些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途径可以多种多样:例如提供场地、给予资金补助等。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等活动,以此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其目的就是要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其在选购食品时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关注因素,而非价格等其他因素,多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到卫生清洁的场所就餐;同时,提高自身识别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作为食品消费者的社会公众具备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风险识别能力,提升了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的供应者而言,就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最好压力和动力。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作为最有力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之 ―,法律对其也作出了专门的要求。
首先是鼓励其进行监督,同时要规范和引导其监督行为。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 督,是有目共睹的。
一些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例如三聚氰胺事件、上海福喜事件等,多由新闻媒体首先披露出来。 新闻媒体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所发挥的社会监督作用,应当予以充分肯定。
同时,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方面,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和时效性,使其拥有独特的优势,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新闻媒体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主力军作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新闻媒体的上述两方面作用作了明确规定,即:一是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运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以及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在明确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以及宣传的职责抑或说是权利的同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新闻媒体的食品安全宣传报道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确保报道内容的真实、公正。
不能为了追求报道效果甚至是为了商业利益而进行不实报道或者夸大报道。 实践中,存在不少新闻媒体为吸引眼球而使用夸大言辞,甚至以偏概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实例,有些是因为缺乏专业知识,错误理解专业性较强的食品安全标准导致的,有些则是完全因当事人的错误新闻价值取向造成的。
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法律义务的方式对新闻媒体提出了明确的食品安全报道要求:“真实、公正”。 法律的这一规定,传递出的信息是,新闻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要对报道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有明确认识,尤其是发布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时,一定要保证报道内容的客观、准确,避免引起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让全社会聚焦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断改进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雷波县双河口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011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工作出发点,根据《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结合我乡实际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全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乡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领导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第一阶段举行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3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各有关村组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3、乡政府安排有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明确各村委会文书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乡政府和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签有目标责任书。 5、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站所到各食品销售点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制定有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和季节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食品卫生的宣传和督查力度。
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实施方案、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加强协调配合。 2、各村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热情为群众服务,妥善解答有关咨询。
3、各参与部门人员要注意收集、掌握情况,以便综合报送中心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4、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加大食品安全查处力度。
四、工作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首先,工作重点是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类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第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食品。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全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五、取得的成效 1、通过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切实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打击不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通过加大宣传,群众整体上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我乡共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5次,共查处过期、伪劣食品2箱。 4、有针对性地对学校食堂、小食店、自办宴席、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共查处食品不符合食用要求的食店1起,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按时整改,对不按时整改的,要勒令其停止经营。 5、加大宣传工作,进行正面教育,用反面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各村组,各农户形成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全乡食品卫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六、建立长效机制 1、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2、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让群众相互约束、自我管理和共同遵守; 3、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在市场流通。 通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整治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规范和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七、加强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重点对禽畜牧的养殖、农产品的生产及食品零售店、小摊贩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总之,全乡上下已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作是踏实的,力度是强劲的,成绩是显著的。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1)个别干部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缺乏,工作不踏实,存在侥幸心理。
(2)由于地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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