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内,练好内功,规范稽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案件查处制度,搭建税收执法考核平台,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两权”监督,注重稽查执法程序合法性,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创新办案方法,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上下级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稽查办案合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在把好“廉政关”的同时,提高稽查干部的科学素质,提高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是对外,立足案件查处,强化稽查查处职能,以查促管,打击和服务相结合,打击和宣传相结合,形成对税收经济秩序的综合治理,创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
三是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利用做假账、多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点带面,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深入开展;
四是整顿和规范经济户口管理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秩序,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增值税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专项行动,规范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形成一种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与监督促进并重的税收良性发展氛围;三是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合作,形成治税全力,联合开展税收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度和广度;
五是增强税收保全意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查补款项追缴力度,促进可补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法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社会风气的形成。
通过一系列内外并举工作措施,有效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营造“以依法诚信纳税为荣,以违法偷税骗税为耻”的良好税收氛围,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税收经济秩序的规范。
发票管理环节重点关注的问题: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发票领购上,不法行为时有发生。
有的纳税人买假发票、倒卖发票,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部分纳税人互相串用发票现象突出,严重扰乱发票管理;有的纳税人应该使用发票而自行印制收据代替发票;还有的纳税人将已开具的发票收回重复使用。二是在发票开具使用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
有的经营者以发票刚用完、不要发票打折或赠送礼品等手段不开或少开发票,或开具作废发票甚至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而消费者往往图小利或方便而不要发票;一些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开具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货运发票抵扣税款,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部分纳税人不按规定填开发票,特别是经营项目填写不全、品目混乱,违反规定跨区域开具等行为直接影响了发票的日常管理;有的纳税人将一些无法列支的招待费等,超范围转开为原材料发票入帐,而经营者为了招揽生意存在按消费者的要求开具发票的现象,削弱了发票的法律凭据地位。三是发票的保管不到位。
部分纳税人不按规定保管存根联和记帐联,给发票核查和检查造成一定的难度。四是发票的缴销不彻底。
有的纳税人以发票丢失为由不按照规定缴销旧版发票而继续开具。由于缺乏严密的约束机制,走失逃亡户发票回收难度较大,未收回的发票流失在社会上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且落实不到位。《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到发票管理的各环节还需要有更加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发票管理办法和实际措施,特别是有的发票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如缴销制度、填开制度、登记备查制度等。
二是对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地税发票管理中的制假贩假发票、使用假发票、不开或少开发票、白条代替发票等问题时有存在,但我们在这方面投入的人力不足,不能满足强化发票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在深入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方面力不从心。
在日常征管工作中,一部分税务人员对发票管理重视不够,导致发票的日常管理不深、不透。三是发票的检查力度不大。
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业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开展经常性的发票专项检查。在税收管理工作中,仍相对侧重于涉税检查,而对发票检查不够重视,造成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四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发票意识不强。增强消费者索票意识是发票管理的基础,虽然近几年不断加强宣传,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经营者自觉纳税意识不强,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想方设法不开或少开发票。
而消费者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不强,索票积极性不高。三、加强发票管理的措施一要完善和落实发票管理制度。
一是将发票管理与征管质量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发票日常管理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辅导工作,把发票违法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发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按照“谁负责谁受罚”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防止责任心不强或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四是健全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管理制度,如发票管理员制度、发票领购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缴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确保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畅通和良性循环。二要加大发票管理的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发票管理力量,强化发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管理发票的主导作用,辅导纳税人正确领购、取得、保管、开具、使用发票,定期对纳税人使用发票进行全程跟踪巡查。
二是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明确检查重点,确保检查质量,把查处重点放在集中打击假发票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上;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把发票的日常检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经常化并且定期开展大规模的发票打假活动。
三要增强发票处罚的科学性。一是过罚相当原则,即处罚额度应与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相适应,防止偏高偏低;二是结合实际原则,即在综合考虑行业、经营规模、经济性质、违法性质及后果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规定合理的处罚标准,达到宣传、教育、处罚、打击的目的,同时维护法律的刚性和威严。
四要加强发票管理的协调配合。一是发票管理机关要与征管、稽查等机关积极配合,互通情况,及时将发票管理规定传达到基层,及时发现发票使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与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密切配合,力促所有单位在进行消费时依法索取发票,对本单位取得的票据严格审查,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三是与司法机关搞好协作,借助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联合出击,共同查处发票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净化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
五要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发票意识。1,加大发票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发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发票,个个维护税收的全民联动态势。
2,是进一步做好案件的查处和对举报人的奖励。3,是扩大有奖发票使用范围,。
目前,我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多发、高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我国实行以票管税、凭票报销的财税制度,发票承载着多项功能。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平衡财务收支、逃避纳税、走私洗钱或贪污贿赂等目的,加之税法意识淡薄,通过不法途径取得虚假发票,形成了需求巨大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给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土壤和环境,使得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居高不下态势。
同时,发票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与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和银行转账支付等规定,难以适应当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需要。
此外,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呈现智能化、专业化趋势。近年来查处的发票犯罪案件多以家族成员和同乡邻里为骨干,具有组织网格层次分明、跨区域作案的串案和窝案等特点,呈现出智能化、产业化趋势,有些甚至已经形成分工明确、组织细化的产业链条。一些不法分子使用计算机、扫描仪和印刷机等专业设备精心制作的假发票,在外观、防伪和纸张等方面与真发票相似度极高,加大了辨别真伪的难度。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
而当前,社会公众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正确、规范使用发票的能力有待提高,消费之后索要发票、举报发票违法线索和积极参与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仍需努力建立。
必须齐抓共管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发票违法犯罪问题涉及社会监管诸多方面,因此必须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协调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从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上研究解决发票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各地税务机关严厉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打源头、端窝点,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2012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1.2万件(其中,税务机关查处案件9万余件),打掉发票犯罪团伙660个,捣毁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窝点13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73名。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货物集散地以及主要街面上兜售、倒卖发票及散发代开发票信息的行为开展拉网式行动。会同通信管理、公安和工商等部门继续加大对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力度,阻截违法短信息,关停发布销售发票违法信息网站,整治销售非法短信群发设备行为,依法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2012年,全国共治理手机发票类违法短信4512万条,阻截网站登载发票类违法信息50万条。
自2012年8月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还按照**纠风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整治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核查医疗机构6553户(其中公立医院1754户),采集发票信息1100万份;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营利性医疗机构17447户,查处违法企业3945户,查补收入8.36亿元。
据悉,今年,税务机关开展发票整治工作的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和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重点检查一定金额以上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逐票比对、逐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