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任务的迫切要求,**、**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明确要求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些地区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一些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生态补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目前对生态补偿原理性探讨较多,针对具体地区、流域的实践探索较少,尤其是缺乏经过实践检验的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
因此,有必要通过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及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为全。
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各个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快建立环境财政 把环境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在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
为扩大资金来源,还可发行生态补偿基金彩票。按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资金的安排使用,应着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区域性、流域性重点环保项目,加大对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矿山生态恢复与土地整理相结合,实现生态治理与土地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
采取“以能代赈”等措施,通过货币帮助或实物补贴,大力支持开发利用沼气、风能、太阳能等非植物可再生燃能源,来保证“休樵还植”,以解决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燃能问题。还应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从体制、政策上为欠发达地区的异地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加大生态脱贫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生态移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快农民脱贫致富进程。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西部地区特别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替代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积极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区域间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流动,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这是西部生态好转的根本保证。
完善税收政策 增收生态补偿税,开征新的环境税,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将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增加水资源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
通过税收杠杆把资源开采使用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同时,加强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增强其生态补偿功能。
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税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各项资源税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路子,形成多方并举,合力推进。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的投资。积极探索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与城乡土地开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土地开发中积累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积极利用国债资金、开发性贷款,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格局。探索市场化模式 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培育资源市场,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使环境要素的价格真正反映它们的稀缺程度,可达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双重效应,积极探索资源使(取)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模式。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水资源取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的交易机制。
探索建立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推行政府管制下的排污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率。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通过自愿协商实现合理的生态补偿。
提供科技和理论支撑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尚有很多重大问题急需深入研究,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例如,需要探索加快建立资源环境价值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以及“绿色GDP” 核算体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的量化评价方法,研究提出资源耗减、环境损失的估价方法和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三废”排放总量等统计指标,使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性得到显现。
还应努力提高生态恢复和建设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利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为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立法工作 环境财政税收政策的稳定实施,生态项目建设的顺。
2014年4月14日,山东省首次兑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各市“气质”究竟是改善还是恶化,是得到省级奖补还是要向省级补偿,备受关注。17市一季度考核均为正分,均获得省级奖补,其中聊城最高,为950万元,烟台最低,为32万元。
将各市按获得的奖补额度排序,记者发现与日前发布的另一个衡量“气质”变化的指标——一季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能见度≥10公里)天数增减的排序并不一致,且差异颇大。
一季度,摘得“气质”考核得分与奖补额度“双冠”的是聊城;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最多的则是菏泽,增加了14天。“气质”考核得分与奖补额度最低的是烟台,得分为1.05分,获奖补32万元。一季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减少的则有两市,其中减少最多的是济宁,减少了3天。
“'气质'考核和奖补,是按照4种大气主要污染物同比浓度变化的绝对值来计算的,简单地说,就是1微克=20万元,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并没有直接的、绝对的联系”。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我省创设的空气质量的描述性指标,它将由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专业指标描述的空气质量进行了一次转换,并进一步对应为能见度≥10公里,以便于老百姓理解、监督。能见度是气象学指标,据省环保厅研究,主要受PM2.5、PM10、湿度、温度等几个因素的影响,可以看到,这与专业界定空气质量的4种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并不完全吻合。
两种指标的偏离,还体现在“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的同比变化,只考察一市自己与自己的纵向、定性比较,即以能见度≥10公里划线。至于没有达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日子里,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有没有改善;或是同样达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日子,空气质量是否得到了优化,都无法体现。
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
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
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
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
6、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
7、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农村信用社将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对规范经营、符合贷款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8、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力。鼓励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市外经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拓展国外市场。
9、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各项支农资金包括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施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将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10、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畜牧、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项目防治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合作社成了当地龙头企业后,由当地地税局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2、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13、对于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用电给予相当程度的优惠。
14、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在合社工作,工资、待遇、评职称、工龄等与在岗农技人员一样计算,同时可以参加社保、医保。
15、可免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16、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7、合作社的农产品运输,可享受“绿色通道”,不收过路费。
18、合作社在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时,可享受各种机械设备直补金额。
19、合作社享受某一些农产品的直补金。(国家和地方),比如水稻、油菜等。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狭义的生态补偿指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因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见,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扩展资料
生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
1、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
2、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
3、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
4、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以内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
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