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
第九条、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6.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0第五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5.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破损、交通意外。
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3.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0④ 单证传递及时率大于:99%⑤ 客户投诉率.1.5,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公路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第七条、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1.1、货物的起运地点: 1.1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乙方,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 代表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到达地点: 第二条,协商无效的、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4、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3,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8、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2:纠纷及其仲裁9:甲方责任2。
8.2、被抢、雨淋。(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六条、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第三条:乙方责任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第四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2、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6、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人。5、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3:4,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1。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其它违约责任6:文本及时效7.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2。(运输价格作为附件另签协议)5,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2.1,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① 准时提货率:100%② 准时到货率大于:99%③ 残损率。
7,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1,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汽车运输合同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
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
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
期限暂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日至二oo六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
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
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0。
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
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
70 13 北京、石家庄 0。 65 14 乌鲁木齐 1。
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
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
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
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
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
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
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
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
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
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
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
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