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租房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你好,租 房 协 议 书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 栋 单元 楼 号 屋 厨 厅,使用面积为 ㎡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用期 个月。 二、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
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 年 月 日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和房费的支出。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治安费用、有线电视每月 元合计 元由乙方支付。
;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合计人名币 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 元,如果欠费则由乙方补交或在押金中扣除后,余额全部返还给乙方;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屋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住房的权利; 六、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须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七、乙方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中介方可协同甲方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九、本协议签字后,甲乙双方一次交齐中介费,中介方即完成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如发生纠纷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人民法院裁决,中介出具证明,已收中介费不退;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中介 方各持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电话: 中介签字(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谢谢,望采纳!您采纳以后,愿意继续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简单租房合同的式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租 房 协 议
甲方
立协议双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 元每三个月交纳一次租金为了保证协议的严肃性乙方向甲方还要交纳租房抵押金 元作租房保证金待乙方租房期满后甲方如数返还给乙方在租房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使用方便房屋如有建筑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修理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 房 协 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现有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房屋壹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租期为___年,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费为每月______元,先付款后住人。付款方式为___个月付一次(即:________元)或一次性付清(即:________元)。
二、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不得留宿其他外来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水、电、有线电视、卫生、治安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不得拖欠。电费按实际发生计收(原始抄见数:电___度),水每月10元或按实际发生计收(原始抄见数:水___吨),气原始抄见数______方。
四、乙方如需装璜,须经甲方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或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装璜固定部分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经济补偿。承租期间,如有门、窗、水笼头等日用品损坏,请乙方自行修理。
五、乙方付水电气费押金____元,等协议终止时结算,多退少补。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协议内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住,但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续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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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伊伊资料库
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出租方:(手印)联系电话:
商店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小冷便利店____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店坐落:___清远市清城区竹仔园5栋103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店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店内设备、房屋钥匙按约定条件(见商店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房屋及设备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每月1日前一个礼拜支付下一月租金。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出租店为甲方所有,无其他关系人,由于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承租人无关,若由纠纷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房屋交付使用时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门、窗完好,上、下水通畅,供电正常,太阳能设备能正常使用,歌华有线(电视信号)正常使用。
在甲方同意下,乙方可视居住情况对房屋内非承重隔墙增加或减少,对院内隔墙进行拆除。合同终止前根据甲方要求是否恢复原样。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1份,乙方执 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
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 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