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
根据《**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协议签订的前提: 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
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
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个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考核后录取。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1. 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2. 协议签订的前提: 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5.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6. 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7. 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8.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9. 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12.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13. 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14.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5.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16.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7. 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18. 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19.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个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考核后录取。
20.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21.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23.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24. 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25.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26.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合作协议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作协议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
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 LOGO 或文字及 URL 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 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 " 合作伙伴 " 中加入 " " 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 BANNER )广告,大小为 468*60 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 LOGO 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
原来的链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 作 合 同 书
甲 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 址:
邮 编:
电 话:
乙 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 址:
邮 编: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就“XXXXXX”项目的协作生产、市场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只有双方共同签名,方能进入财务,缺一不可)、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四、利益分配:
1、甲方拥有50%。
2、乙方拥有50%。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五、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 方: 乙 方: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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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尚阅科技
合同编号:_________总经销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经销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风险提示: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应当对商品的规格、质量以及销售区域、是否是独家代理经销等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会伴随发生“经销商超范围销售”的情况,致使合同履行争议重重而最终夭折、亏损。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_________套_________产品,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六、双方权利与义务:十、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一、一般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 4。
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二、由于各地区税务规定不一样,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 北京地税的规定: 《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苏国税的规定: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大连地税的规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如确属租赁性质应按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凭相关发票,其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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