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编辑本段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编辑本段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编辑本段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简介如下: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
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1] 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1] 制定 编辑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
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
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
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1] 实施 编辑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
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
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
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职责:
第一条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一向以来,事故都是由于对安全操作的麻痹性和不重视所引起违章操作而造成的,所以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最终将“安全生产”养成一种习惯,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时每刻是必要的。
一、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主观心理因素 ①、个别员工过于自信自己技术比较高,喜欢在别人面前“露一手”,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单手操作,这样的人往往会发生违章操作。 ②、个别员工麻痹侥幸心理。
在我们公司的大多岗位上,都是重复着简单的工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会对安全操作会产生不重视或者麻痹大意,因此,无视和忘记了有关的操作规程,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而产生意外。 ③、马虎敷衍,固执。
有的员工工作漫不经心,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扔在脑后,把主管的忠告和同事的提醒当作“耳旁风”,一意孤行。 ④、懒惰蛮干,贪图方便。
有的员工工作时不愿多出力,耍小聪明,操作时投机取巧,以为手脚灵活、默契,图一时方便,结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⑤、玩世不恭,逆反心理。
由于少数员工还存有逆反心理,主管在时我注意,主管不在时我随意,甚至产生对抗行为。这也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客观因素影响 ① 安全意识差。有不少员工认为安全工作是主管的事,与自己无关,漠视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岗位上的安全操作不上心,甚至不愿去深层了解,没有意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② 安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所有员工在上岗前都必须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自己的工作对象、设备、性能、状况及操作规程都比较熟悉,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对企业财产、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却往往明知故犯,违章操作,例如脚踏控制等的机器,看到别人违章操作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也就不重视和违章操作。
③ 缺乏安全教育。企业一直把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但有计划却缺乏了实际安全教育的内容,没有系统性的培训。
二、事故预防事项 1、所有生产线上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有不懂的地方要主动向上级提出,学懂方可上岗,相关主管有责任教会新进员工的岗位操作。 2、上班时间不得披头散发,留长头发的必须束起来,避免因长发被卷到机器里面导致产生事故。
比如半自动卷绕机压面面条机,要是不注意,会把头发卷进去。 3、所有车间生产线上的员工不得留长指甲,避免妨碍作业的准确度而产生事故。
比如气动铆接机、气动铆接平压机、极片平压机等容易压伤手指。 4、任何时间在车间内禁止打闹追逐。
5、搞卫生之前,要先把电器的电源关闭,禁止用湿抹布擦拭灯管和其他高温易爆电器。 6、一科、二科地板由于是贴瓷砖,要注意地滑,尤其是一车间,地板还有石墨粉,更容易滑倒,要经常清扫地面以及穿防滑鞋。
7、搬运和挪用物品要适可而止,不要贪多赶快,避免物品掉落和碰撞致伤。 8、二科的半成品,生产和存放都要谨慎小心,避免电池的正负极接触而产生起火。
例如化成分容工序,产品多,但不能麻痹大意。 9、负责检修机器的工作人员要定时检查器械的运作情况。
10、工作前后都要实行三检,班前、班后检查(操作员)、班中检查(管理),要先检查机器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线路是否安全。 11、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严禁拆掉机器外壳散热运行。
12、不操作不熟悉的机械及工具、不操作不是本职工作的机械和用具。 13、所有脚踏控制的机器一律不许赤脚操作,换放物品时必须把脚离开脚踏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比如高频加热机、激光焊接机等要把脚撤离脚踏开关再物品。 14、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或暂停时,均应关闭电源或拔去插头。
15、作业时,有要求配戴防护设备的,要按要求配戴。比如操作注液机、高频加热机、焊锡等要配戴手套,避免烫伤。
16、为了预防事故、保障安全,技术管理员要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机器上面所采用的特殊标示,并且要经常巡视是否有员工在违章操作。 17、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应及时报告,请电工修理,不要擅自拆卸修理。
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器、设备。 18、不得干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注意力要集中。
不得串岗,影响他人工作。 19、管理员一旦发现有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禁止并要求更正,如发现有多次违章操作者,一律进行辞退处理。
20、车间的电气设备,如电机、变压器、配电箱等,都带有较大的电流,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不要随意触摸;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责任落实,同时落实防范措施。 21、岗位作业处要求贴有《岗位说明书》,内容有器械、工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安全的具体事项。
22、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要立即上报。 23、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尊重、支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三、事故的处理 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出现事故,要做出及时的处理,具体做到: 1、要及时上报,禁止员工在现场围观。 2、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在场员工要积极配合援助。
3、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
这是各项法律法规中要求的企业必须要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y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y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y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y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y
(六)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y
(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y
(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制度;y
(九)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规程;y
(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y
(十一)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y
(十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y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所有施工参战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振兴公司的各项事业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项目工程专门治理相结合。工地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全体施工参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干部职工和施工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工程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务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二节 安全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由经理任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保科”,安保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的安全制度在各项目部、各工地落实情况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 各项目部、各工地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全面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项目部、各工地设立安保组,安保组成员为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工地安全检查工作,其它各组负责人为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的安全检查落实。
第三节 部门安全职责 第八条 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安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审定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职代会审议的安全规章制度,提请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安全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5、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处理违章、肇事责任者。 6、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活动。
7、掌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 第九条 安保科工作职责: 1、安保科是公司专职管理,处理日常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在公司行政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落实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决议,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工地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各项安全制度。 2、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平均每人每年不少于150天深入工地现场,了解施工技术状况和参与施工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以及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安全、技术管理的先进经验。
3、每个工地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执行有关安全制度情况,检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保养使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4、组织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参加工程开工、竣工总结会并做好各种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档案,据实报告安全事故,按时填报各种安全报表。
5、负责与上级有关安全部门联系,主动汇报本企业安全情况,执行安全部门发出的通知、通告、通报和要求,参加安全机关和上级有关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参与本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找出教训,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制定预防措施及对保险公司的保险索赔工作。
7、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帮助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解决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制定施工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参与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考核,提出对持证人员的调配、升除、奖罚意见。 第十条 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业务、技术学习。
2、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配合和支持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3、认真抓好各施工班组的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把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要求认真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时,把安全放在首位。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整改隐患,千方百计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一切问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救生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 各施工班组安全员工作职责: 1、落实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职业道德教育(包括新参加的施工人员、调换岗位人员进行业。
xx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
1 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 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 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 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 安全检查 3.1 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 、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 、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 、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 、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 、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 、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3.2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 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 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 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
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4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 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 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5 事故管理 5.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发全伤亡事故后 ,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 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5.3 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八、保安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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