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道路施工合同发包人:*****公司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2.1 图纸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的支付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文明施工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七.竣工验收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
XXXX通村公路施工合同书 甲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XXX年XX月XX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XX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XXX年XXX月XX日动工,XXXX年XXX月XXX日完工,工期XXX天。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XXX%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
结算时每公里XXX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XX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XXX%,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石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XXX年XX月XX日 质优价廉太阳能路灯厂家,你可以到潢川利民科技一对一根据你们当地的情况,专门定制生产适合你们当地情况的太阳能路灯。这样不仅大大的提高了利用率,也节省了不少的金钱和人力。
当然你如果感兴趣,也可以申请潢川利民科技的代理,技术方面厂家会全程负责,你只需要跑单子就行,赚钱也非常容易。
项目道路施工合同发包人:*****公司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2.1 图纸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的支付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文明施工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七.竣工验收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
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拟将原阳至新庄高速公路NO. 合同段路面工程中的部分C20混凝土路肩(厚14cm)、C20混凝土路缘石、C20中央分隔带路缘石及相应的砂浆摸面委托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原阳至新庄高速公路NO. 合同段路面工程的路肩及路缘石施工。
二、工程地点:新乡市原阳县。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工程内容:原阳至新庄高速公路NO. 合同段(K7+500 –K15+155)砼路肩、路缘石的预制、铺设、砂浆摸面等; 工程量:1、C20混凝土路肩(厚14cm):1487立方米; 2、C20混凝土路缘石:430立方米; 3、C20中央分隔带路缘石:436立方米; 4、M2.5水泥砂浆:224立方米; 上述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结算与支付应是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按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 四、承包形式及计量方法: 1、该工程项目按单价承包,预制、铺设C20砼路肩及C20砼路缘石: 元/立方米;M2.5水泥砂浆: 元/立方米。
2、上述单价中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量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维护、管理、临时工程、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费用。 五、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本合同为单价合同。
工程造价按施工中实际工程量(经现场监理及甲方签认)乘以本合同第四条相应的单价计算。 2、结算方式:工程开工至完成工程量的10%以上时,开始支付,并按现场监理确认的工程量办理工程进度款,以后按甲方从业主获取的进度款的时间和工程量按比例支付至工程款的90%,余下10%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竣工合格一年后,并按业主要求将该工程的责任缺陷维修好时,再全部付讫。
六、工期:该工程自二00三年 月 日至二00三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如未能在合同期内竣工,则每延期一天罚款乙方500元。如经甲方和业主确认无能力完成本合同内容时,甲方有权调整工程量或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并在甲方做出决定后3天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七、材料供应: 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各种材料,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确需甲方代购材料,甲方将根据当时材料到工地价,另加2.5%的采购费和2%的检验试验费,并在该工程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甲方代购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装卸。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负责材料的检验、试验,并保证材料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确保优良,乙方必须严格按《原阳至新庄高速公路NO.2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的要求,认可业主及二航局的相关质量要求和规范及检验标准。 九、甲方职责: 1、甲方将全过程、全方位地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2、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图纸及监理或业主下达的其它指令,并进行技术交底。 3、及时审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4、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检查、验收,帮助协调乙方与监理的关系。 十、乙方职责: 1、乙方按甲方工程技术部门要求的技术规范及图纸中和业主对该工程的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保安全如期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必须固定一名负责人在现场 ,此负责人所有签字代表乙方。
4、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需提供人员、设备进场报验单及有关人员的操作上岗证。
十一、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务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机械、人员、工程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负。双方另行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需附甲方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签认单)误工损失费用。 3、甲方的业主和监理在该标段对甲方的要求或指令,同样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要求,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费用要求,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具体办法按设计变更处理。
4、乙方需无条件执行甲方、公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5、生活驻地、劳动保护用品、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非人为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负责工程价款的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具体办法按设计变更处理。 十二、合同争端的解决方式,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双方协商解决;2、提交双方主管部门;3、申请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鑫淼数据 附件12道路施工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合同必备条款(提示:以下合同内容,请参考适用,但请勿完全照搬)合同编号:甲方(发包人):地址:乙方(承包人):地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道路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本条描述道路工程的名称、地点等基本信息,例如: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施工要求本条描述工程承包的具体范围及施工要求,例如:2.1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机配沙石至施工现场。2.2乙方负责机配沙石的铺垫、碾压,具体施工范围及主要施工要求为:2.3乙方负责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规范进行施工,其中沙石要求:碾压要求:第三条承包方式本条描述工程承包方式,例如:甲方以包工、包机械、包材料、包人工的形式将工程发包给乙方。
(1)因不可抗力原因被迫停工的。9.3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
凡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派人进行检查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甲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施工、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上述费用和损失首先在工程保修费内扣除,工程保修费不足以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XXXX通村公路施工合同书
甲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XXX年XX月XX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XX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XXX年XXX月XX日动工,XXXX年XXX月XXX日完工,工期XXX天。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XXX%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结算时每公里XXX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XX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XXX%,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根据自己的需要,描写)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石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XXX年XX月XX日
质优价廉太阳能路灯厂家,你可以到潢川利民科技一对一根据你们当地的情况,专门定制生产适合你们当地情况的太阳能路灯。这样不仅大大的提高了利用率,也节省了不少的金钱和人力。当然你如果感兴趣,也可以申请潢川利民科技的代理,技术方面厂家会全程负责,你只需要跑单子就行,赚钱也非常容易。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
*******项目道路施工合同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2.1 图纸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的支付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文明施工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七.竣工验收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