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不知道你和旅游公司有什么具体的约定、先给你个例子吧、 旅 游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JINSEFUZHILV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乙方):北京 金 色 福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组团旅行或单项旅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自愿委托乙方办理相关旅游接待和安排事宜。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旅游合同条款: 第一条:[旅游费用]: 甲方成人:______人,乙方报价:_______元/人;甲方儿童:____人,占(车、床)位,乙方报价:_______元/人;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元,已付费用:______元,未付费用:_____元,未付款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或按补充条款方式支付)。 第二条:[服务标准]: 1、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服务标准为准。
2、旅游费用中不包含甲方的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个人购物;自愿增加参观的景点门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餐费等;旅行住宿时酒店要求自费的洗衣、电话、上网、饮料费及其它个人消费等项目;<旅游行程表>>服务标准未涉的其他消费项目。 第三条:[关于退团]: 1、甲方在旅行出发前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退团或减少人数,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4—7天退团或减少人数,如果交通票未出,全额退款,出票后只收取相应退票及订票手续费。
(2)出发前72小时退团或减少人数,除收取相应退票及订票手续费外须另外支付减少人次应支付的总团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需退团或延期,应当提前3日(含当日)通知甲方退团,并退返甲方所交的全部旅游费用;征得甲方同意也可以延期或改成其他旅行线路,合同另行签定或约定出发时补退差价;乙方未提前3日通知甲方,应按旅游法规规定陪付甲方已支付团款20%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2、甲方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和相关病史告知乙方;如因身体素质极差、意识不清、行动过于迟缓而参团所发生的一切意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旅行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甲方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已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由此造成的财产丢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活动中的危险因素甲方需有提前预知性和警惕性。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积极配合和协助全陪和地陪的工作,以便能更好的完成旅行计划;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按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6、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让旅行社代买,个人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垫付相关费用,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宜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直接索赔,具体陪付办法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我社代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不承保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第五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按收费标准和<旅游行程表>>中的服务标准安排甲方去旅游地的食宿、交通、有关景点和其他计划项目,做到质价相符,保质保量(双方未约定的项目除外)。 2、乙方不无故增加费用,如确因宾客多数自愿增加游览项目,所发生的门票、车费及其它费用按当地接待社标准由甲方自付,自愿增加游览项目中所发生个人意外伤害乃由客人自行承担责任;多数旅客同意自愿增加游览项目时,不参加者自行安排此间活动。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机、车、船票价格,报团时乙方尚未得到通知,甲方须按规定补交票额差价,多退少补。 3、购买门票持老年、离休证等证件按景区规定享受优惠的,乙方应按旅行社团体购买的折扣价退还甲方差价; 按景区规定免票的,按旅行社团体购买的折扣价全退。
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甲方购物。 4、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最高限额15万元,入境、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30万元,具体赔付办法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办理。
5、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及地陪人员应提供热情、周到、及时的旅行服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 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 对方协商的合同。
在格式合同中,有事先拟定、未与 对方协商的条款,称为格式条款或者标准条款。常 见的格式合同有保险单、邮寄单、银行卡申请单等。
在旅游活动中,为了方便交易,旅行社大都采用格式 合同。 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 由旅游行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同制定并推荐使用的 合同,一种是由旅行社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
一般 来讲,这些合同的条款分为格式条款和特殊约定条 款,格式条款是事先拟定好的条款,特别约定条款是 空白条款,留给双方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无 论是政府部门制定的合同,还是旅行社制定的合同, 特别是第二种合同,可能会有一些对旅游者不公平的条款。
而许多人抱着反正看不看都一样的心态, 随随便便就签字认可,不仅不了解合同内容和对双 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也主动放弃了增加对自己更有 利的补充条款的可能。
旅游合同有哪几种类型?简单地讲:从内容上分,在《旅游法》颁布前,可分为包价旅游合同、自由行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旅游法》颁布后,自由行旅游合同已归入包价旅游合同中,目前,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一、先介绍一个案例: 胡先生和李先生分别外出旅游,且通过同一家旅行社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烦心事,向旅行社索赔时,结果却是不同。
胡先生参加团队旅游,地接社安排的饭店降低标准,组团社向胡先生做出了赔偿;而李先生比较有经验,不愿参团,仅请旅行社代订了机票,并指定饭店请旅行社预订,饭店服务差,交涉未果,李先生要求旅行社就饭店服务予以赔偿被拒绝,向主管部门投诉也未获支持,为什么同一家旅行社,胡先生可以得到赔偿,李先生却不行呢?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旅游法》第111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2、《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旅游经营者事先设计,并以确定的总价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一项或者多项服务,不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由旅游者自行安排游览行程的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旅游法》第74条规定: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 1、旅游合同的类型。 从形式上分,可分为书面和口头旅游合同形式; 从地点上分,可分为国内与境外旅游合同形式; 最重要的是从内容上分,在《旅游法》颁布前,可分为包价、自由行和代办旅游合同。
有关自由行旅游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的规定。《旅游法》颁布后,自由行已经归入包价旅游合同中,不再成为一种独立的旅游合同类型,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2、传统的自由行旅游合同已经消失。 对照《旅游法》第111条规定,所谓的包价旅游合同,必须满足三个因素,第一,旅游产品由旅行社事先设计,没有旅游者的参与,旅游者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旅游产品。
第二,旅行社提供两项以上服务,不论该服务是旅行社直接提供,还是由履行辅助人提供。第三,旅游者以总价支付给旅行社。
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该旅游合同就是包价旅游合同。目前所谓的自由行,实质上是小包价旅游合同,是瘦身版的包价旅游合同,旅行社事先设计产品,为旅游者提供了两项服务,旅游者以总价形式支付给旅行社。
3、不同旅游合同,责任不同。 就包价旅游合同而言,只要旅行社及其履行辅助人服务有过错,不论该过错是违约还是侵权,组团社就是服务过错的最终承担者,当然,旅游者也可以直接向责任人主张权利,可以说,包价旅游合同就是组团社承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责任。
在代办旅游合同责任中,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较轻,旅行社只要为代办服务的过错承担责任,比如旅游者要求预订四星级客房,旅行社却为旅游者预定了三星级客房,旅行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又如旅行社按照旅游者的要求预订了机票,但航班临时取消,旅行社就不承担责任。
所以,上述案例中两位旅游者都是客房服务权益受损,旅行社承担的责任不同,原因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存在不同的合同关系。
旅游的路线、所去的景点、天数、食宿标准、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成团的规定、旅行社的免责事项等等,对于旅行社事先拟定的旅游合同,旅游者很少能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讨价还价,往往只能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作出一个选择的决定,没有自由的周旋余地。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旅游业的特点和行业的垄断,致使游客在对旅游产品的信息掌握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游客对于自己希望去旅游的地方往往是比较陌生的,他(她)对旅行社提出的旅游目的地、具体的景点、团费、住宿、交通等收费标准究竟是否和实际相符缺乏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旅游产品的好坏难以把握。
因此就缺乏与旅行社协商讨价还价的法码,从而游客对于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只能作出要么同意要么拒绝的不二选择。
你,我是旅游包车姜师傅,如果你是参团的话 ,旅游合同对旅行社及游客双方都是平等的。旅行社根据旅游合同提供对等的服务,游客根据旅游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并且也有履行一定义务的责任。我们会为游客提供全国通用旅游合同范本,让你在与旅行社签署合同时胸有成竹。
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游经营者(通常是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查看对方《许可证》、《营业执照》,以确定对方行为的合法性。
二、注意合同内的细节问题。
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所签合同应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旅游合同中应明确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客运汽车一项,应就其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多少座等内容进行描述。
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行程包括的景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标准间”一词只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当住宿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有无电视机、有无电话等设施、设备。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应注意下列项目属游客自理费用,不算做旅游费用:
旅程表中未列项目开支:例如,在固定旅程外所安排供游客自由参加或游客自行追加的游览项目或节目(含园中园门票)。 旅程中火车或轮船上的用膳费。 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 属于游客个人费用,如行李超重(件)托运费、饮料及酒类、洗衣、电话、电报、传真、私人交通费、行程外购物活动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自行给予提供个人服务的小费。未列入旅程中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等。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三、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不要随意解除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由此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因此旅游者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即一旦合同签订,便不但拥有权益,也负有履行合同的相应义务。否则不但玩不好,可能还要赔钱。
希望可以帮得到你。
合同的内容主要通过合同条款来表示。
《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合同应载明下列事项:①旅行社的名称及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②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③签约地点和日期;④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⑤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⑥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旅游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⑦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及次数;⑧旅游者应当缴纳的旅游费用及缴纳方式;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⑩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11)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12)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13)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4)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中国旅行社(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国旅行社(以下称乙方),为发展共同事业,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签定本合同。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合同正文与合同附件的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乙方计划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组织______个旅行团共______名旅行者到中国旅行。
第二条双方商定的旅行团,乙方应于旅行团进人中国口岸日期的30天前向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乙方至少应在每个旅行团人中国口岸日期的2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旅游人数、所需房间数、人境航班或车次、全团成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国籍、证件号码)以及接待要求。
第三条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提出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函电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答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答复函电后,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预报时间要求和报送资料与第二条相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至少在旅行团进人中国国境日期的15天前,用电汇方式把该团的全部费用汇人甲方账户。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数额。
旅行团费均不以人民币结算。 第五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利: 1.无论该旅行团是否已进人中国境内,甲方可以不予以接待,乙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向中国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并建议所有旅行社停止接待乙方未付旅行费用的旅行团。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的旅行费用的滞纳金。
在中国的旅行结束后,如有尾欠,应在一个月内结算全部费用;未结算部分,从下月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未结算部分的千分之二。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件所确认的日程及包括内容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行者索取小费。
第七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行团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服务,应为旅行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因甲方之故意变更旅行日程、交通工具、食宿等所增费用由甲方负责。
因下列原因变更旅行日程,甲方不予赔偿: 1.如乙方临时改变旅行团入境日期,引起交通、住房及游览日程、项目的变更,使客人投诉、索赔,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旅行团进人中国后,因旅行者要求修改日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旅行者自己补偿,甲方不予承担。
3.因民航、铁路、车船等交通部门的原因(如:机械故障、气候等)改变日程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的损害,不属甲方的责任,但甲方应尽人道主义的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第八条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款,造成旅行者直接物质损失,乙方保留向中国政府旅游管理机构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双方已确认的旅行团报价,应在旅行团进人中国日期的三个月(九十天)前通知乙方。
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九十天)内甲方按原报价收费。 第十条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中国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行者遵守中国的法令和规定。
由于旅行者违反中国的法令和规定则依法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中国价格政策规定,提出旅行团报价,经乙方认可后,订立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_______份附件。 第十二条甲方总代理乙方旅行团在中国各地的旅行活动安排,乙方不得另作分段委托。
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中国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广告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为保证旅行者在中国旅行期间的安全,甲方为旅行者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旅游团报价含此保险。
甲乙任何一方如违反中国政府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的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规定,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处理须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未经双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 第十五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家旅游局协调处理。在处理本合同争议时,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最后签字的一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中文和__________文两种文本,两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在两种文本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须将副本报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你,我是旅游包车姜师傅,如果你是参团的话 ,旅游合同对旅行社及游客双方都是平等的。
旅行社根据旅游合同提供对等的服务,游客根据旅游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并且也有履行一定义务的责任。我们会为游客提供全国通用旅游合同范本,让你在与旅行社签署合同时胸有成竹。
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游经营者(通常是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查看对方《许可证》、《营业执照》,以确定对方行为的合法性。 二、注意合同内的细节问题。
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所签合同应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旅游合同中应明确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的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客运汽车一项,应就其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多少座等内容进行描述。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行程包括的景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标准间”一词只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当住宿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有无电视机、有无电话等设施、设备。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
应注意下列项目属游客自理费用,不算做旅游费用: 旅程表中未列项目开支:例如,在固定旅程外所安排供游客自由参加或游客自行追加的游览项目或节目(含园中园门票)。 旅程中火车或轮船上的用膳费。
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 属于游客个人费用,如行李超重(件)托运费、饮料及酒类、洗衣、电话、电报、传真、私人交通费、行程外购物活动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自行给予提供个人服务的小费。
未列入旅程中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等。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三、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不要随意解除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由此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因此旅游者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即一旦合同签订,便不但拥有权益,也负有履行合同的相应义务。
否则不但玩不好,可能还要赔钱。希望可以帮得到你。
只要是合同就具有效力,注意骑缝章和公章,注意合同的违约事项规定。可以下一个旅游合同范本看一看,亦或者搜索下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
只要是合同就具有效力,注意骑缝章和公章,注意合同的违约事项规定。可以下一个旅游合同范本看一看,亦或者搜索下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团“扎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从法规上进行了严格的制约处罚。
关于合同要注意如下几种要点:
1、合同主体,要到工商局查看该公司是否存在。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核对!
2、骑缝章,一般的合同要盖骑缝章,防止换页;
3、签署人,签署人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要求出具企业的授权书!
4、盖章,盖章必须是经过公安局备案的公章,不能是私章。如xx公司业务章就应该是私章,不受保护!
5、合同条款,要注意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的可能;
6、履约能力,要对方提供履约能力的证据材料!
如若自己不能辨别真伪,可让律师评鉴该合同的真伪。或者让律师对合同的合理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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