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 从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 个月 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
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
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
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
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
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
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
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
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
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
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出租方:(章) 出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号车辆 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 色,车辆发动机号为 ,厂牌号为 ,车架号为 。
2、该车辆车牌号为 ,行驶证号为 。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 。租金: 个月计人民币 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元。
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 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
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
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 出租方(签章)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2004年 月 日 汽 车 承 租 人 须 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除《车辆交接单》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车辆,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须在北京市界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取得出租方。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色,车辆厂牌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
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_。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________小时为一天,在________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________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
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
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
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
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____%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
出租方:xxx汽车租赁公司 承租方:xxx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 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 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 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
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
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供给你一份《汽车租赁合同》,你根据自已单位的实际情况再更改一下,仅供参考: 《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 (乙方): XXX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X型号车一辆,…… 二、出租时间及费用 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X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100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6、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X年X月1日起生效, 至X年X月X日止。
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签章) 出租方: (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时间:X年X月X日 。
汽车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色,车辆厂牌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 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_。
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2。
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 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________小时为一天,在________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________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
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2。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3。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
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5。
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
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
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
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 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
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
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
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12。
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____%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
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
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
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1)提供虚假信息;(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
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
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
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
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10年 月 日 附:车辆交接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