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乙丙享有五分之一的股东权;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与第三者再合作建一个经营配件的门市部,但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合作成立门市部;门市部的货可以卖给大发汽车配件厂,但不得高于市场价; 3、甲的弟弟因做生意需要贷款,为此请甲为其提供担保是可以的,但甲不得以企业的设备向银行作抵押。
若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时,可以拍卖处理,但给乙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负责补偿; 4、对于配件厂的债务,甲应当与第三者共同偿还,乙、丙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5、乙在甲、丙不同意转让出资时,应当停止装让,或者协商推出合同;甲与丙可以协商乙的退出问题;6、甲与第三者合作成立配件厂,在甲和第三者都同意的情况下,丁才能成为配件厂的第四方合伙人;7、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可以退伙,其退火行为是有效的,因为合伙各方都同意,因为退货符合法律规定; 8、甲与丙分割配件厂财物的行为,如果是在以防退货之后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无效; 9、假如配件厂的债权人要求甲偿还6万元货款,甲按照协议约定只承担了3/5,剩余货款告知债权人去找乙和丙。这样做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配件厂作为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性根本就不存在; 10、假如配件厂的债权人去找乙要求还债,乙以自己已经退火为由拒绝,当然可以而且合情合理合法;11、配件厂的9万元债务应当由甲来承担; 12、假如配件厂债权人和渔场均找乙要求还债,乙丙都应当不承担任何债务。
合资企业范文: 合伙协议书(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甲方:XXX,男/女,XX年XX月X日出生,现居XX省XX市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男/女,XX年XX月X日出生,现居XX省XX市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XXX,男/女,XX年XX月X日出生,现居XX省XX市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丙三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合伙经营XX项目,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概况: XX项目(或合伙组建的项目名称、企业全名),经营范围为XXXX,主要经营地点为XX市XX开发区XX号,由甲/乙/丙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
二、合作时间 X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四、合伙方式: 本项目共出资XX元,其中: 甲方出资XX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XX元,以XX出资XX元,占总股金的X%; 甲方出资XX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XX元,以XX出资XX元,占总股金的X%; 甲方出资XX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XX元,以XX出资XX元,占总股金的X%。 五、各方的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职责: (二)乙方职责: (三)丙方职责: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伙人应当按比例在X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八、合伙期间约定: 1、合伙期间,任何一方退伙,须经其它合伙人全部同意,并向合伙企业交纳其所占资产的X%作为补偿。 2、任何一方转让股份时,须经其它合伙人全部同意。
3、有其它人要求入伙时,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合伙期间,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经其它合伙人全部同意可予以除名,同时向被除名者返还其所占的资产(以现金方式结算)。
九、合伙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 3、其它外部原因导致合伙中止(如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市场原因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议,三方协商处理解决。如解决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X份,三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证人或中间人、见证人): 年 月 日。
1、如果甲方是法人单位,乙方是私人,那么,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的行为,属于内部承包性质。在此前提下,丙方属于乙方聘用的人员,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则由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丙方予以赔偿。至于乙方的责任,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执行。
2、如果甲、乙双方均为法人单位,那么,甲方将工程交给乙方进行的行为属于发包行为,如果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则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乙、丙三方均为法人单位,则乙方承包工程的行为属于总包,丙方的行为属于分包,丙方出现伤亡由丙方自行负责。
4、如果甲、乙、丙三方均为自然人,则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无施工资格,他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丙方出现的伤亡由甲方负责。
5、如甲方、丙方为自然人,乙方为法人,丙方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