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
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 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 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 (二)广告、赠送要明确: 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
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一般来说补充协议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需要双方协商的。
如果看到合同中的空白处已经填写好,那是开发商自己填写的,开发商提供的印制好的补充协议也是开发商自己写的,这些仅代表开发商一方的意愿,购房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开发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房地产商可以在《合同》中对填空做出选择,可以写补充协议,购房人也同样有权利要求对填空重新选择,要求采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或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
1、注明交房标准在交房标准这一块上,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质量问题。
购买的如果是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等等,尽可能避免模糊词语,以免开发商偷梁换柱。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购房者要到现场检验,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覆盖。
2、公摊面积要写清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询问公摊面积的时候,只会模棱两可的给出一个数字,并且不会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后期却很有可能在这上面做手脚。 3、物业管理问题要写清通常新小区前期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物业进行合作,或者自己有物业公司进驻,但无论怎样,购房者都要写清物业公司、资质、物业费的缴纳标准等。
4、关于贷款失败的相关责任如果签了首付,房款也付了,房子却买不下来该怎么办呢?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 5、开发商的其它承诺开发商有很多种促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比如赠送面积、停车位等等,有的开发商会承诺楼盘周边会建有商场、医院、学校等配套。
6、注明交房标准在交房标准这一点上,毛坯房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质量问题,精装房则需要格外注意,建议能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含糊不清的词汇。
购房合同样本 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
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若买的是二手房一定约定好付款事项,分期付款还是贷款,分期的话什么时间付清多少一定在协议上写清楚,贷款的话一旦贷款办不下来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再有就是腾房时间以及卖主留给买方的室内物品如热水器、空调、燃气灶等等一定在协议上标注清楚,以便后期不兑现。
所谓的补充协议,就是对原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纠正和确认,是一份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般的房屋买卖协议冗长,看起来费劲,主要内容都散落在整个合同的段落中。
此时起草补充协议,可以把整份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集中起来,易读易懂,一目了然。
如:
保证金缴纳后,几日内付首付款?买家每推迟一日,按照总房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来赔偿。首付缴纳之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贷款,多少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过户、物业费交接?
等等。
约定的越详细越好,便于操作。
一、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作为卖方律师来说,这个条款最首要的问题是要考虑该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一、购房补充协议怎么写?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房律师答: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购房者需要签订的一个是认购书,第二个便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比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地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房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能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政策较紧,因此会涉及到购房者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因此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约定责任,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何处理。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