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深圳市宝安区房租租赁大厅办理,具体如下: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综合窗口 电话:0755-85908590、0755-27088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20:00;周六9:00-12:00,14:00-16:00,周日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前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即时)。
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非承诺时限) 3、审核(1个工作日)。
租赁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或《补正告知书》。 4、审批(当天)。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 5、办结(即时)。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材料符合规定的,制作《房屋租赁凭证》,办结。(非承诺时限) 6、送达(即时)。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非承诺时限) 扩展资料办理需要材料: 1、宝安区房屋租赁登记表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2、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3、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4、房屋权利证明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5、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房屋租赁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谢岗镇泰发路6巷5号一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计12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按月结算。
每月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到期未交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电费按每度1元收取,水费按每立方3。5元收取,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违约金550元,不退还;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退还押金550元,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注意房屋内的消防安全,房屋内的设施如果损坏,乙方要按原要求修复,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峰天雪地,原创作品。
深圳租房合同 立契约书人: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计年月。
第三条 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 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 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 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
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内之房屋税、地价税及因租赁所得应纳之综合所得税,由甲方负担。
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瓦斯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 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九条 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 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
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
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 ,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这是我以前用过的一份深圳租房合同你看看有用吗。
深圳租房合同 立契约书人: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计年月。
第三条 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 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 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 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
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内之房屋税、地价税及因租赁所得应纳之综合所得税,由甲方负担。
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瓦斯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 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九条 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 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
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
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 ,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这是我以前用过的一份深圳租房合同你看看有用吗。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 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 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 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 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 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 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 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北京市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为付。
房屋租赁押金为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 如数退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 照价赔偿。 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有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 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 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5、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
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7、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 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20 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10、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 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