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一手房买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要房地产开发商盖单位公章和企业法人印章,不需要签字的,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要卖方在义务人的位置签字的。
二、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三、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
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
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 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
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 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
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
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 8、地上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上自然层数。
9、地下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下自然层数。 10、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11、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12、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13、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
1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17、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由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
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18、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扩展资料: 计费方式 1、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2、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3、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4、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
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6、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 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一)关于权利人的填写 填写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
共有不动产,发一本证书的,权利人填写全部共有人,“权利其他状况”栏记载持证人.共有人分别持证的,权利人填写持证人其余共有人在“权利其他状况”样记载。宅基地、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等共有不动产,权利人填写户主姓名其余权利人在“权利其他状况”栏记载。
(二)关于共有情况的填写 填写单独所有、共冂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比例。涉及土地、海域的,填写土地、海域使用权的共有情况。
涉及土地、海域及其房屋构筑物的,填写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共有情况。 (三)关于坐落的填写 填写剽也、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
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氅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四)关于不动产元号的填写 为保证不动产单元编码的唯一性,以及更加方便的判断,将不动产单元号分为四段表示,第一段表示所在行政区划,第一段表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第二段表示宗地号,第四段表示定作物编码。
(五)关于权利类型的填写 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 (六)关于权利性质的填写 国有土地填写出让、划拔、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拔用、入股、联营等;房屋填写房屋性质,森林、林木填写林种。
涉及两种权利的,用“/”分开,并与权利类型相对应。 (七)关于用途的填写 土地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填写一级分类,海域按《海域使用分类体系》填写用海类型二级分类。
房屋构筑物填写规划用途。涉及两种的,用“/”分 (八)关于面积的填写 填法花瘁拘诓饺搭邪但矛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
涉及土地、海域及房屋构筑物的,用"/"分开,分别填写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杈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面积。 (九)关于使用期限的填写 土地上有房屋构筑物的,由于房屋所有杈无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写土地出让合冂中记载的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
海域上有构(建)筑物的,只填写海域使用权的起止日期填写“海域使用权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所有权以及划拔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不填写。
(十)关于权利其他状况的填写 根据不冂的不动产权利类型,记载不动产权利的其他状况。 如分雌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结构等。
权利其他状况直接与权利类型栏相对应,有哪种权利类型,则对应填写与之相对应的权利其他状况。 。
一、一般格式要求
1、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留存复印件的,应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比对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原件相符章。
2、申请材料形式应当为纸质介质,申请书纸张和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韧性大、耐久性强、可长期保存的纸质介质;
(2)幅面尺寸为国际标准297mm*210mm(A4纸)。
3、填写申请材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因申请人填写错误确需涂改的,需由申请人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4、申请材料所使用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材料应使用汉字文本。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可选用本民族或本自治区域内通用文字;
(2)少数民族文字文本的申请材料在非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使用,应同时附汉字文本;
(3)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翻译成汉字译本,当事人应签字确认,并对汉字译本的真实性负责。
5、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人(代理人)应使用身份证明材料上的汉字姓名或名称。
(2)当使用汉字译名时,应在申请材料中附记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名称。
6、申请材料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宜使用阿拉伯数字。涉及数量有计量单位的,应当填写与计量单位口径一致的数值。
7、当申请材料超过一页时,应按1、2、3……顺序排序,并宜在每页标注页码。
8、申请材料传递过程中,可将其合于左上角封牢。补充申请材料应按同种方式另行排序封卷,不得拆开此前已封卷的资料直接添加。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盖章。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
2、共有的不动产,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注明共有性质。按份共有不动产的,应明确相应具体份额,共有份额宜采取分数或百分数表示。
3、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
房产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的事项以及具体的数据均需要准确无误。
下面给出示例范文,仅供参考。 xx县建设局: 我五户(xx、xxx、xxx、xxx、xxx)在xx县xx号宗地合建住宅楼,该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
该工程于xx年xx月竣工,现申请贵局办理房产许可证。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xxx、xx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理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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