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充 协 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发 包 人:_
承 包 人: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合作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限公司开发的“********广场”******等建设项目达成一致合作意见,订立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合作内容 本协议所包含的合作工程内容为:“****广场”****五星级酒店(用地50亩左右,规划建筑面积5。
5万平方米左右)具体规模以相关项目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地点在****天北新区。
二、合作方式 双方确定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合作方式:“****广场”西区工程项目由乙方垫资实施。 三、工程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2、本工程施工完成三层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 3、本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封顶时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75%工程款。
4、本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15%工程款。 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5%工程款。
6、剩余5%工程款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两年届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佰万元整,本工程完成至正负零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全部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四、施工期 1、****年**月**日施工人员进场,西区项目动工。 2、****年**月开始对西区其他项目建设施工。
3、本协议所有项目于****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计价及结算 1、本协议合作内容所含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按2010年国家统一定额及2010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计价、结算。
2、执行二类工程上限取费。 3、施工合同签订采用可调价+经济签证+材料差价合同形式。
4、材差按市场价计入(计取税金、运费及材保费) 5、人工工资调差按同时期当地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6、经济签证累计超过贰拾万元的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7、工程竣工四个月之内完成该工程的结算内容。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如资金短缺等),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每逾期一天,按未完成工程量造价每日千分之二处罚。
中途停工达一周的,每日千分之二进行处罚。中途停工达半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要求,则乙方赔偿该工程的实际全部损失。 3、因甲方责任(如前期施工手续或三通一平等),使乙方无法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造成的逾期由甲方按照违约责任第1、条的相关金额支付给乙方,并相应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5、施工临时排污费、临时设施管理费、环保费等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
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交纳,支付乙方进度款和结算款时分期扣返。 扣返时甲方须提供乙方相应发票。
七、甲、乙双方招标程序完成,另行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如和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以资遵守: 一、使用材料要求: (1) 使用材料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须同时符合有关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并符合验收规范。
(2) 若因指定使用的材料来源短缺而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乙方可提出使用替代 材料的建议,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的建议;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前,乙方提出的替代建议不能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擅自使用替代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质量缺陷或事故引发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工期 工程期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加班赶工,加班赶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三、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一次包干价,本合同总价款金额不作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结算书,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结算金额系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最终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等,除本合同结算金额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发票,乙方对其所提交发票的真伪及合法性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罚金、往返出证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
乙方无足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不予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并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对发票合法有效性的核实工作,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乙方认为甲方有到期应付款时,应主动进行书面催告并取得甲方的确认,如未经乙方书面送达甲方到期应付款催告,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逾期付款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量的变化,应以甲方书面签证确认为准,甲方按照实际工程量向乙方进行结算。
四、工程变更 1、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 通知。由于变更引起乙方工程量的变化,以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并签订的结算书为工程量增减变动依据,本合同总金额相应调整,工期相应调整。
2、如乙方擅自变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材料,施工图纸等),由此造成的返。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 甲方:公司 乙方:樊分公司 襄樊和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发的和驰上品综合楼工程由泰州五建襄樊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双方于2008年3 月28日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现该工程已施工至主体六层,按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20 %的工程款。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2、在9月28日前付清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在后期施工中,乙方垫资四至十五层直至混凝土结构主 体工程,中途甲方不再付款。 3、主体混凝土工程结束经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按原合同约 定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工程款。
否则,甲方按人民币壹万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元/天赔付给乙方。 4、#### 5、######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工程结算时,甲方按最终决算价款的5%补偿给乙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 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一给水管道工程及道路改造工程 发包人: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12年10月8日签订的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XB/T0202-20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
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核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为顺利办理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核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的报审、报建、报验等相关事宜,由总包方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分包方青岛万兴达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所签的《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核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施工合同》仅作为施工备案之用,实际施工合同仍按建设方与分包方所签的《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核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由建设方 直接支付工程款给分包方,经济纠纷与总包方无关,实际施工中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为分包方,总包方负责施工资料的归档以及资料盖章(总包章)等工作,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等由分包方自行完成,特此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签章: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2011年 8 月 28 日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四)】 主体混凝土施工补充协议 1、墙砼的浇筑和质量要求 (1) 提前把板缝堵严实,洒水不得过多 (2) 浇筑时碰见洞口,大角,插板要两边同时下浆,防止移位。
(3) 第1次下浆不得过高,厚度为50?。要振捣到根部,否则容易出现烂根。
(4) 墙砼浇筑必须分为三次下浆振捣,第1次下浆后要仔细振捣一遍,第2次下的浆捣连同第1次下的浆一次。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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