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你的情况,是在系统抄报税记录和金税卡发票记录不符导致的清卡失败,属于技术操作失误,一般情况税务局作退税处理。
如果像你所说只需写一份情况说明即可,那么客观陈述事实即可,表明技术操作失误,但据我所知,有些区域和企业的情况要复杂得多。 退还税款的具体程序: 对非小额多缴税款退税及应退利息,应由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送国库办理退库,税款及应退利息退还的具体程序如下:1.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附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一式三份,填写后报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及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3.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后,将《退税申请表》一份退还给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作为退税凭证的附件;一份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管科室留存。
4.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申请表》填开《税收收入退还书》,纳税人持《税收收入退还书》到当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由国库直接退付申请人银行账户。
如以现金缴税需退付现金时,由征收机关在《税收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戳记,纳税人再持身份证和原缴款书复印件到指定国库办理退付手续,并指定国库将款项划至原经收银行,纳税人从原经收银行领取退付的现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实际经营范围为**,后经我公司申请,你局认定我公司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从*年*月*日起。
我公司*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年*月的全部销售收入为*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为*元,缴纳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为*份。 我公司*年*月至*月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量为*份。
(注:此段填写前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及交纳情况,要求必需按照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内容填写) 目前贵局批准我公司每月领购*次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每次*份。由于我公司业务量逐渐增加,故申请增购*份最大开票金额*万元税控专用发票。
(注:此段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内容自定,要求企业将增量原因写清楚,内容必须真实详细) 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最大开票限额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