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下资产证明(主申请人于申请前的两年至今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个人净资产,包括: 1.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房产、公司股份等证明) 、所有个人银行帐户资料(过去24个月,如开户早于两年,请告知开户日期)如存款证明、存折明细、银行月结单等证明(包括香港、中国及海外); 2.所有主申请人名下的物业→房产证/物业买卖合同/发票/按揭合同/税金单据 等; 3.股票、债券:月结单或相关资料; 4.拥有公司股权→营业执照正、副本/最新验资报告书/股权变更证明(如有)/过去两年公司的财务报告。
定义资产证明就是指经过有资信的单位证明有多少资产的资料和数据,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所拥有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由专门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尺度进行评定估算后出具的证明文件。
证明方式资产证明所指的是住房,车,存款等,资金证明本身没有任何价值,不能做质押物,仅仅证明某帐户某时有多少钱。 1、经济证明存款历史达到半年以上存期的定期存款单或存折复印件(包括存折封面)以及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会冻结您的存款3至6个月不能支取,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资金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现金或存款等 2、收入证明资金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用公司抬头信纸、列明职务、工作年限、年收入、近五年详细收入、地址电话(如信头纸上无或与信头纸上不符)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个人完税证明、负责人签名、有名片则附上一张名片。
(申请人若已工作,也需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有额外房产和租金收入,请提供所有房产证复印件和相应租房协议公证件原件。
我国实行的是所得共同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即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于财产的归属做出约定的话,夫妻关系建立前的各自财产都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做出了明确约定的话就从约定。
个人财产的证据 根据《婚姻法》第18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
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年代的长短而发生变化,除非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了书面的重新约定。 由于婚前财产范围的确定一般是按照登记结婚的时间来确定的,登记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由于我国普遍建立了登记制度,所以离婚时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交法定登记机关的登记证,以证明自己是婚前拥有了相关不动产的所有权。 而对于首饰、电器等贵重的动产,可以提交购买这些物品时的发票,因为发票上是有购买日期的,所以根据发票上的日期就可以确定购买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从而判断财产的归属。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物品的时候,有的卖方给的不是发票而是收据,这种收据由于不是正规的票据,如果发生纠纷,而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对方当事人又不承认该收据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不会采信收据,所以购买贵重物品时,要开立正规的发票。 (2)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 (4)物品属于一方专用的证据。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变为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其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是不能够分割的。 在这种情况下,相应财产取得的时间就很关键。
所以,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定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财产取得时间的证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 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财产清单)。 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
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人有让债权人知道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
第五条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为该方自己所有。 第六条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七条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夫妻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因财产而发生纠纷,财产公证证明会对债务进行规定,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证明。
资产证明范本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如果该公司在设立登记前须经审批,还需说明审批情况。)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
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机器设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甲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筹)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内;于**年*月*日投入机器设备**[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贵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机器设备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筹)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
[如果股东的实际出资金额超过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应当说明超过部分的处理情况] (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四、其他事项。
把相应的公司改成个人就行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 】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
一般情况可以本人去银行办理或者找代办机构办理。
1.自己去银行办理 个人资金证明办理,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前在银行预约。存款证明有两种,一种为活期,一种为定期。
定期存款证明需要冻结3个月。 企业资金证明办理,需要法人身份证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正副本原 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提前在银行预约。
办理流程:确定需要的资金证明额度--资金转入银行-去银行预约--携带物料到银行办理(有些银行需要 归还证明才能解冻资金,办理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 2.找代办机构 很多人由于时间紧迫或者需要开较大金额的资金证明,可能就需要寻找一个代办机构了。你提供相关的物 料及代开额度,其他的事情就交给他们吧。
办理流程:提交额度及物料给代理机构即可。中投世纪个人资金证明一般1天即可,企业资金证明7天内即可。
资金证明是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所拥有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由专门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 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尺度进行评定估算后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