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请求减免增值税与所得税的请求
xx国税局xx分局:
您好。
本合作社成立于xx年,(经营情况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本合作社从事的种植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今特向贵局请求给予减免本合作社xx年度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照顾。特此请示,望批准为感。
xxxx合作社
xx年xx月xx日
不知有没有帮到你
免税范围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已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指定型号设有固定装置的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5、未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6、进口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7、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的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8、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9、有**规定予以免税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和免税证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提供机构证明;
2、外交人员,提供本人护照及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并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5、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并提供海关出具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国内聘用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7、其他车辆,提供**或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文件;
8、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国税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复印件、车购税完税证明、行驶证。
二、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和报税联原件)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进口车辆,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原件及复印件;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观、外观(正、侧面)彩色5寸照片各2套;
四、发动机及底盘(车架)号码拓印1份;
五、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流程图
一、申报
纳税人向受理窗提交资料申报,填写《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单位车辆需加盖公章)
二、受理
经受理窗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条件后受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现场验车
三、领证
属于上述免税范围1至4的车辆,按指定期限在指定窗口领取完税证明;免税范围5至9的车辆,待批复后电话通知纳税人领取完税证明
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一、内资鼓励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备案登记证和资产登记手册(2001年10月后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资产登记手册)
3、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主管部门批复的进口设备清单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科教用品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3、设备样本说明。
4、科研单位如已转制为企业,需提供该进口设备所用于的项目的课题报告。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四、远洋渔业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货物的提单、发票。
3、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证书。
6、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7、农业部办公厅本年度的远洋渔业项目函。
8、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五、无偿援助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发票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复印件)
4、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委托书或外国驻我国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6、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的法人证书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六、残疾人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或境外捐赠的正本复印件及发票
3、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签章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书》及《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4、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或所属福利机构、假肢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及康复机构的法人单位证书。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七、扶贫、慈善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境外捐赠函正本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由受赠人出具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并应随附《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正本各一份;进口物资若分配到全国若干省、市、自治区使用的,需分别作《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由外方出具的能表明无偿赠送之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币制的形式发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受赠单位公章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八、救灾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由民政部、全国妇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出具由其审核签章的《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3、救灾捐赠物资清单
4、境外捐赠函正本复印件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注:如果企业委托代理公司代办进口设备的征免税手续,代理公司需提供企业的委托书。
减免税申请书范本 标题:XX公司关于要求免征XX年度房产税的请示 主送:主管地税分局(全称) 内容:本公司属于XX(经济性质、类型)的公司,从事XX、XX行业。
由于今年以来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持续涨价,而销价基本持平,使本单位的成本日益增加,再加之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在经营上出现了严重的滑坡。截止今年10月底,公司销售收入为XX万元,同比下降XX%,利润亏损XX万元,而库存成本同比增加了XX万元,增长率为XX%。
为帮助本公司能够渡过经营难关,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维持,特向贵局要求给予本公司免征XX年度房产税的照顾。特此请示,望批准为感。
落款:XXXX(公司并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月X日 企业所得税要依据“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一、内资鼓励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备案登记证和资产登记手册(2001年10月后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资产登记手册) 3、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主管部门批复的进口设备清单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科教用品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3、设备样本说明。 4、科研单位如已转制为企业,需提供该进口设备所用于的项目的课题报告。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四、远洋渔业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货物的提单、发票。
3、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证书。 6、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7、农业部办公厅本年度的远洋渔业项目函。 8、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五、无偿援助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发票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复印件) 4、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委托书或外国驻我国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6、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的法人证书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六、残疾人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或境外捐赠的正本复印件及发票 3、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签章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书》及《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4、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或所属福利机构、假肢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及康复机构的法人单位证书。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七、扶贫、慈善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境外捐赠函正本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由受赠人出具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并应随附《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正本各一份;进口物资若分配到全国若干省、市、自治区使用的,需分别作《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由外方出具的能表明无偿赠送之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币制的形式发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受赠单位公章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八、救灾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由民政部、全国妇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出具由其审核签章的《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3、救灾捐赠物资清单 4、境外捐赠函正本复印件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注:如果企业委托代理公司代办进口设备的征免税手续,代理公司需提供企业的委托书。
境外劳务费用不予征税确认证明 (售付汇专用) 公司(支付人): 根据你公司所提供的资料,你公司向境外 公司(个人)所支付的发生在境外的 (劳务费名称),价款 元,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此类活动发生在我国境外,在我国不予征税。
有关这些费用的合理性问题,我局将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审核确认。 支付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主管企业所得税) 年 月 日 注意:凡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劳务费、服务费、手续费(如广告费、维修费、咨询费、代理费、培训费等)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不予征税时,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境外劳务费用不予征税确认证明》。
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1)《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2)提供境外劳务的境外单位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3)付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4)应付境外劳务费用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要求提供中文范本或翻译或中文)一份;(5)税务机关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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