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 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 ;(二) ;(三)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04〕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法定税费;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二)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 ;(二)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2、。(七) 其他: 。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本协议当事人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l、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3、。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1、2、3、四、保安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 (3) 2、责任(1) (2) (3)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1) (2) (3) 2、责任(1) (2) (3)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2、二、设备运行:1、2、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2、四、环境卫生:1、五、绿 化:1、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七、保安l、八、消 防:1、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 修1、急 修1、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方米 元;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 调整;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机动车 1、2、非机动车1、2、二、有线电视:1、三、四、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一、根据 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乙方在购房时已向 交纳维修基金 元。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物业管理合同范本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根据《 》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11.12.13.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
等催缴催改措施;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
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1.12.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范本如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
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
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
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与是否有业主委员会没有必然的联系,小区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比较容易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并不是说一定要求业主委员会才行。
物业服务合同通俗一点来说,就像我们自己家请的保姆,你和保姆之间可以有书面的协议,也可以有口头(事实)协议,协议的内容由你们双方来确定,目前只有参考,没有标准。一个正规的物业公司,在对业主提供服务的同时,会对所有服务进行测算,经过测算得出管理费应该是多少,然后和业主进行沟通,如果双方认可,则按照这个价格收取物业管理费。
就像保姆,只给你做饭收多少钱,又做饭又带孩子收多少钱,这个双方自行约定。如果要说约束的话,只能监督他到底做了这些事情没有。
就楼主的情况来看,主要问题表现在提供服务项目不明确导致的,如果现在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楼主可以多约一些业主和物业公司明确服务项目到底是什么,每种服务项目价格如何,例如:绿化做了要收多少钱,保洁做了要收多少钱等等。如果依然不满意,你可以向本地房地产部门的物业管理科或者本地的物业管理协会进行投诉,或许能够帮你解决问题。
另外,你也可以找本小区的社区工作站要求他们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