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书
(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月:
承担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打印、签名):
财务负责人(打印、签名):
项目负责人(打印、签名):
预算编制人(打印、签名):
预算编制依据价目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二〇〇四 年 月
项目预算书填制要求
1.预算书应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承担单位财会部门共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名称、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不一致,需做出说明。
2. 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确定的工作(研究)内容、目标、执行周期、技术路线、参加人员、考核指标等内容,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
3.与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项目预算。
4. 预算书及其有关附表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
5.预算书应按照预算编制提纲要求,编写详细的预算编制说明书,对各项预算内容的编制标准、编制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6.项目编号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
7.根据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有关要求,单位开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等财务信息必须真实规范,不得使用简称、缩写,并经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核实。
项目预算说明编制提纲
项目预算说明是预算评估和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承担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表的同时,必须编制项目预算说明。项目预算说明请按照以下要求逐项编制。
一、预算来源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项目来源经费总体情况,国家其它拨款、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及其它来源经费的来源渠道、经费落实情况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费支出说明
简要说明设备费、相关业务费和管理费占项目总预算的比例,预算支出结构的合理性。
1. 设备费
详细说明设备费的预算理由及计算方法。购买、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应逐项列出,需要说明理由及其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使用年限、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单价5万元以下设备数量和累计金额较大时提供必要说明。
2. 相关业务费
详细说明下列相关业务费的预算理由、依据及计算方法。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化验与加工费;
(4) 会议费;
(5) 其他费用。
3. 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预算比例一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为5%。
结合自己单位的情况,参照以下编制方法具体予以编制: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第十六条 编制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确定的预算年度经营目标,提出下一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目标,包括产值及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
(二)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于每年12月初制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三)公司各预算责任中心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各自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
(四)财务部对各预算责任中心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并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综合平衡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2月31日前报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五)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于次年1月10日前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中心应进行调整;
(六)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应于公司下年度工作会之前报公司董事会;
(七)公司财务部对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在次年3月底以前,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中心执行。
第十七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执行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要求责任到人,并将分解情况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各执行单位应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并将分期预算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条 各执行单位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各预算责任中心的负责人负责本中心的预算控制,并承担控制预算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对预算外的项目支出不予受理。
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对超合同、超计价、超前支付的,即使单位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必须拒付,除非办理了合同变更或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各预算责任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成本费用预算,在日常控制中,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的预算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各预算责任中心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不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 确需调整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方案。
财务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经理办公会乃至董事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于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的财务预算调整事项,公司进行决策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2、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