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协议书编号: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托人: 店(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看房协议书范本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源具体地址如下:具体地址: 房主确认具体地址: 房主确认二、甲方承诺,上述房源信息乃首次从乙方获取,如果成交,根据XX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则甲方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乙方承诺免费带甲方看房并向其提供房产过户相关政策的咨询。四、违约责任:甲方(含亲戚朋友)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必须支付本协议约定佣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已阅读并接受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甲方电话: 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看房确认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方式:求 租房屋类型:写字楼( ) 民宅( ) 公寓( ) 门面房( )用 途:居 住( ) 办公( ) 商住两用( )以上房屋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代理期三个月,在委托期间,当乙方给甲方找到合适的房子,并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应返给乙方月租金的 %作为乙方佣金。
(注:如看房未成功,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若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与业主签订正式合约。
乙方负责检验业主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及协助甲方进行家私盘点,以确保房屋的真实性。若甲方与业主在未签订租赁合同前交换联系方式或在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之房屋业主自行成交、通过其他中介与乙方带看过的房屋业主自行成交、将我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公司发生以上情况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协议办理,付三倍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金。
本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可以传真形式签字生效。所看房屋:第一套房 看完签字: 第二套房 看完签字: 第三套房 看完签字: 第四套房 看完签字: 第五套房 看完签字: 第六套房 看完签字: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资质证号:3920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本委托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定。
房产中介机构常要求客户在其提供看房服务后,签署看房确认书。
多数客户往往以为该确认书为中介机构考核业务员工作量的依据而草率签字确认,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看房确认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
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
“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可从以下三方面去识别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一是该条款是否免除了对方的责任;二是该条款是否加重自己的责任;三是该条款是否排除了自己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产中介机构常要求客户在其提供看房服务后,签署看房确认书。
多数客户往往以为该确认书为中介机构考核业务员工作量的依据而草率签字确认,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看房确认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
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
“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可从以下三方面去识别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一是该条款是否免除了对方的责任;二是该条款是否加重自己的责任;三是该条款是否排除了自己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产中介机构常要求客户在其提供看房服务后,签署看房确认书。
多数客户往往以为该确认书为中介机构考核业务员工作量的依据而草率签字确认,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看房确认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
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
“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可从以下三方面去识别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一是该条款是否免除了对方的责任;二是该条款是否加重自己的责任;三是该条款是否排除了自己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产中介机构常要求客户在其提供看房服务后,签署看房确认书。
多数客户往往以为该确认书为中介机构考核业务员工作量的依据而草率签字确认,从而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看房确认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
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
“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可从以下三方面去识别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一是该条款是否免除了对方的责任;二是该条款是否加重自己的责任;三是该条款是否排除了自己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5月,某房屋中介带打算买房的周先生去看房。
当天,双方签订了一份“看房确认书”,约定周先生应在与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中介费、咨询费,并特别约定:在签订确认书后的2年内,周先生不能私下里或者通过其他中介购买他们带看过的房屋,否则,周先生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终,周先生还是通过其他房产中介购买了原先看过的一套二手房。
得知此事,原中介公司认为周先生违反了“看房确认书”的有关约定,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他们要求周先生支付违约金。
周先生则认为,自己同时委托了多家中介公司购房,有权选择服务好的公司完成交易。 因此,选择其他中介公司协助买房,不属于跳过中介而私自成交,不构成违约。
“看房确认书”的约定,该不该遵守呢? 说 法 受理这起案件的闵行区法院指出,“看房确认书”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合约,只要其内容合法,双方均应遵守。但是,如果合约中存在格式条款,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存在借此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则该条款无效。
本案中,根据“看房确认书”的约定,周先生在公司带看房屋后,不管他对该房屋是否有购买意向,在看房后的2年内都只能选择该中介公司完成居间服务,而不能选择其他中介机构达成交易,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显然侵犯了周先生的契约自由选择权,加重了周先生的责任。
所以,该“看房确认书”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格式条款,依法不具有效力。中介公司无权依据该条款要求周先生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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