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谈判需要注意问题如下: 一、明确谈判基调。
基本上任何事情都是在一定框架下进行的,认识不清这点或者没能达成共识就会事倍功半。作为公司法务,常向销售同事强调一点:要对客户明确,我们合同规定的主要权利义务都体现了公司的政策,是没有商谈余地的。
合同谈判就卖衣服,如果不是明码标价,顾客会给你探讨个没完。1万元的衣服,2000行不行,4000行不行,5000行不行,5500行不行,说不定还要给你耍点小阴谋诡计,故意装作扭头就走,转几圈一个回马枪再给你磨蹭上几个回合。
顾客愿意多少钱买你的衣服个人觉得往往不是衣服的成本或者顾客的荷包,而是取决于客户判断你到底多少钱能卖。 顾客有时候探讨成本问题也是为了做这样的判断。
当然,你不能把5000块能卖的衣服明码标价成10000。要明确,而不是。
我们之所以向销售强调这点,因为这是事实。所谓管理或者控制,大公司的总部往往会就一些合同基本方面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需要下面严格执行。
在合同谈判时,不明确这些基调,客户生气,你很无奈,事情也难有进展。 销售有个高级经理很关注我们对某个合同的修改,于是电话沟通修改内容,谈着谈着似乎要陷入争执,这就属于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了差不多就是大家对于一些基本性的东西可能没有认识清楚。
于是我们说,咱们把我们沟通的基调明确一下啊,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有哪些有关情况法务还没有了解的,麻烦你们做一步补充,看看我们是不是能够重新考虑;销售哪些地方不理解的,我们会尽量解释;解释了不能让你们理解的,咱们可能就不适合再解释了,直接这么做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就不会争执了。
这种安排,这种基调,实际上就是两部门不同职责的应有之义。 二、不要总把合同谈判当做零和游戏。
不可否认,有些问题的确是赤裸裸的利益在双方间的分配问题,比如价格。但很多情况下,合同中需要磋商的权利义务并不是零和游戏,不是你高我低你多我少,你们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
道理很简单,双方间的需求是不同的。从大的方面来看,双方没有达成共识的只是细节问题,而整个事情的性质就是两个字——合作。
不是竞争。另外,很多合同条款的表述对双方的意义是不同的。
举个简单例子:货运行业一般都有运输事故的责任限额问题,比如20元/公斤吧,到底20元还是21元才能接受,这对客户其实没有什么差别,对货运公司来说则是原则区别,是洽谈人员会否违背公司基本政策的问题。 三、要知道凡事总有解决之道 谈到零和游戏,不禁想起了与香港的一个合作伙伴的谈判,这里我们很需要对方的仓库。
香港的同行一贯地特别认真,在很多方面都提出了对我们合同版本的修改意见。我们的想法是:我们的版本肯定尽可能地考虑了对我方利益的保护,对对方可能就没有那么上心,所以如果别人提出什么修改或补充,都应该理解。
理解了,没有太大影响一般都可以接受,这也是我们的服务能力或者合作的灵活能力所在。但在对方律师要求把保密期限从一年降为六个月的时候,我们问他: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六个月后你们准备干什么,双方业务人员听了都哈哈大笑。
其实我们倒不是开玩笑。 如果他们告诉我们六个月后的确有很大很大的用途,如此这般云云,我们也可以跟上面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改成六个月。
如果他们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对他们来说就看不出来有什么影响,而对我们影响就大了,这是要打破我们惯例的问题。(换句话说:对方如果确有需要,法务人员满足了,这是我们有没有Acute Business Sense的问题;如果没有确切需要,我们妥协了,这就是我们能力有问题的问题。
)对方马上说,我们回去商量一下啊。然后很快就表示认可原来规定。
所以,合同谈判遇到分歧时,应该怎么解决,谁应该让步,怎么让步,很多时候不是双方争吵出来的,也不是实力压出来的,而是有自己的规律。探寻规律,理清头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很容易找到好的解决途径。
四、要总能明白哪里出了问题。 凡是总有解决之道,但前提我们要总能明白问题所在。
这可能需要很多方面的积累,比如经验,比如逻辑,或者干脆说比如能力。但这里想强调一下理解或者体贴的问题。
合同谈判是个interpersonal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理解别人,体贴别人。 我们应该明白别人在考虑什么问题,有什么情感方面的需求,以及这些问题或需求可能导致什么举动。
这或许就是所谓文明中人文关怀的一部分,真诚地、虔诚地、纯净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照顾别人的情感和需求。除非别有用意,一般谈判的结果都理当以两个字结尾——合作。
只要没有走到这一步,便是哪里出问题了。(容易理解,这里和前面几处所说的“问题”意指本可以不出现,或者不应该出现,出现了也是可以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固有的不可调和的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体贴理解别人,而不是囿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考虑问题,就容易明白很多问题所在,从而引导合同谈判走向成功。
合同谈判其实是两部分:对内征得内部意见一致,对外说服供应商。
这两部分交替进行,很容易旷日持久。几个做法可帮助合同谈判顺利进行:(1)单页战略总结来帮助内部人员达成共识。
合同很大,但真正要想达到的目标就那么几个。绝大多数内部人员所关心的也就是那几个目标。
这些人很忙,不会有时间去读整个合同。所以可把合同的关键点总结在一页纸上,同时附上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例如规模、采购额、采购产品、与本公司的产品的关系、现有合同状况、当前最大的问题等),有助于尽快达成内部共识。
这个总结主要用于通过合同初稿。(2)谈判总结。
谈判过程往返很多,变化频频。可维持一个文件,分栏、逐点说明我方立场、供应商立场、双方是否达成共识等,并标明时间。
这份文件有助于和上级主管层的沟通。因为他们需要知道更详细的内容,以供拍板决策;也可约束供应商,防止他们对已达成共识的内容反悔。
(3)升级渠道。 这是为防止内部决策者不及时做出决策或提出反馈意见。
有些合同可能牵扯到产品设计、销售、客户服务、供应管理、律师等多个部门。每一个部门的头都得点头。
而这些人都是忙人,不一定会及时审阅。升级渠道可详细规定各级主管在多少时间内应作出决策,不然的话应升级到上一级。
这样,期望明确,内部客户就会更配合。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
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方法是: 1、分析论证,确定谈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了解对方,审查对方的法人资格和资信情况以及对方的履约能力。 3、了解对方的谈判人员,以及他们的身份、地位、性格、爱好、办事作风、分析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4、收集、整理和熟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要努力做到能运用自如。 5、设计和确定最优方案、次优方案和备选方案。
要准备好上中下三策,做到临场不乱。 6、进行内部分工,派定谈判角色,以便在谈判桌上角色分明,相互配合,各有重点,进退自如。
7、设计出谈判的程序。预开始谈什么,接着谈什么,最后谈什么,事先都要有一个大致的安排。
同时,要预计哪些环节可能出现分歧,出现了这些分歧应采取什么对策。 8、在国际贸易里还要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经济、技术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