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的区别在于:
内贸合同的买卖双方都是国内企业;合同受国内的《合同法》约束;结算币种是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在国内的法院起诉。
而外贸合同的买卖双方是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同受《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约束;结算币种以外币为主,与有货币交换协议的国家交易,可以采用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一般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也可以约定在某国的法院起诉。
说有何联系,如果国内的出口企业出口自己的产品,那么就没有内贸合同。如果出口企业出口非自己的产品,那么就一定有与外贸合同相对应的内贸合同,即采购与外贸合同内容一致的产品。
所以,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有没有联系,与出口企业出口的是自产产品,还是非自产产品有关。
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的区别在于:内贸合同的买卖双方都是国内企业;合同受国内的《合同法》约束;结算币种是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在国内的法院起诉。
而外贸合同的买卖双方是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同受《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约束;结算币种以外币为主,与有货币交换协议的国家交易,可以采用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一般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也可以约定在某国的法院起诉。说有何联系,如果国内的出口企业出口自己的产品,那么就没有内贸合同。
如果出口企业出口非自己的产品,那么就一定有与外贸合同相对应的内贸合同,即采购与外贸合同内容一致的产品。所以,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有没有联系,与出口企业出口的是自产产品,还是非自产产品有关。
FOB(Free On Board) 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也就是卖方将货交给船公司便自由了,其责任划分以“船弦为界”。卖方负责备好货、装船、出口清关、凭单交货、越过船舷前的费用及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投保、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付款赎单接货、负责越过船舷后的费用及风险。
建议你不要在内贸的合同中体现FOB字样,货送指定港口仓库(仓库会收你卸货费)就可以了。因为其它的船前费用遇到指定货代会很高而你又不得不付。
另外注意发货前让买方付清货款。
外贸合同和内贸合同在合同的条款上的区别最大的应该是付款方式,保险和运输条款上,外贸合同更复杂些,付款上的条款会涉及CIF FOB等,自己要选择,什么方式支付,L/C或是D/A,D/P等,运输上会要唛头,装运日期,装运口岸,目的地等。
还有外贸合同在对商品条款的描述上也会更专业,详细一点,毕竟会影响收款我不知道你说的连接关键环节具体要什么,我的经验是内外贸合同都是货物销售的合同,很多内容可以通用的,但是外贸因为垮了国界,情况复杂,合同条款要更复杂些。你去网上找两份合同比较一下好了。
商品销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八、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
外贸合同和内贸合同在合同的条款上的区别最大的应该是付款方式,保险和运输条款上,外贸合同更复杂些,付款上的条款会涉及CIF FOB等,自己要选择,什么方式支付,L/C或是D/A,D/P等,运输上会要唛头,装运日期,装运口岸,目的地等。还有外贸合同在对商品条款的描述上也会更专业,详细一点,毕竟会影响收款
我不知道你说的连接关键环节具体要什么,我的经验是内外贸合同都是货物销售的合同,很多内容可以通用的,但是外贸因为垮了国界,情况复杂,合同条款要更复杂些。
你去网上找两份合同比较一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