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开具的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其较民事调解书的效力要低得很多。
一般的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根据现行法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是具有执行效力的。你所说的“村里开具的调解协议书”尽管有村集体组织的参与,但其效力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只具有合同的效力。
如果对方不履行“村里开具的调解协议书”,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说的可能是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吧?关于前者,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后者,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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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书
甲方:A B C D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
协议当事人甲方,因出于XXXX需要,委托E购买了老鼠药,由于E的大意将鼠药放在自己的车上,第二天却不小心被XXX的孩子XXX误食, 造成孩子时死亡的严得后果。鉴于本案中,甲方的行为与受害人的受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以及受害人乙方也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也应该承担部份责任。现经XXX调解,各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达成协议,具体款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赔偿,ABCD各向支付乙方支付贰万伍任元人民币,合计十万元。
二,甲方应在协议签字后当即付清,乙方出具收据为准。
三,乙方自收到赔偿金后承诺不再追究甲方当事人的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ABCD和乙方各执一份,中证人XXX执一份。
甲方:A B C D 乙方:
中证人: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2)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 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对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 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民事诉讼和解协议书 甲方: 略 乙方: 略(即,我的当事人e、m) 丙方: 略 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纠纷,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予以和解,且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为此,特订立以下的和解协议,以作为各方日后在此问题上的行为准则。 一、关于h路房(本市h路a弄b号c室房屋)。
(1)乙方一次性地向甲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25万元的因转让h路房,而取得的属于甲方的房屋转让款。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的房屋转让款之日起,甲、乙双方关于h路房的房屋转让款纠纷,从此了结。
乙方再也不欠甲方的h路房的房屋转让款。 (3)乙方支付25万元房屋转让款的前提条件为:①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第二条第(2)项、第(3)项所约定的义务的;②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第三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
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25万元的房屋转让款。 (4)甲方在收取房屋转让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收据,以利于双方核查。
二、关于d房(本市d镇m花园a弄b号c室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d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d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迁出d房,且同时搬走一切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结清一切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例如,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费用)。 (3)在甲方迁出d房后,由甲方向乙方交付d房。
在甲方交付d房时,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条第二项约定的义务。
甲方未全面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d房。 三、关于j路房(本市j路a弄b号c室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j路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j路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不管乙方如何处分j路房,甲方均无权提出异议。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应当把自己的登记在j路房的户口从j路房迁出。 (3)甲方户口迁出的登记手续的办理方式:①在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的某个合适日,甲、乙双方以及同意甲方户口迁入的这家户口的户主,经约定后,共同前往户口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届时,甲、乙双方及户口迁入地的户主,应当携带好各自的身份证,以及各方的居民户口簿等必要的法律文件);②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方户口的迁出和迁入的登记手续;③在户口迁出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同时,由乙方在该公安派出所或者附近的银行,当场并立即地向甲方支付上述的25万元的房屋转让款(交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本票)。
四、对本案的诉讼的处理。 (1)本案是指: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11)一(民)初字第xx号案件及其因双方上诉而产生的二审案件。
(2)在订立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3)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虽然依法生效,但甲、乙双方为此共同承诺: 在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甲、乙双方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五、关于丙方的承诺。
丙方u、v、w三人承诺,在甲、乙双方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u、v、w三人,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若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由合同签订地(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每人各执一份,二审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并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 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法院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
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之前,双方当事人有处分其进行诉讼的权利。但是,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双方当事人处分自身的民事诉讼权利因为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介入而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在一般规则中,调解协议书可以提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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