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BOBO城业委会的同意书作为BOBO城的业主,我强烈要求成立由我们业主组成的业委会,合法地行使我们业主的权利,保护我们业主的合法利益。
在此,我感谢并支持我们业主中的各位志愿者们的工作,以下资料为我自愿提供:1、房屋产权证号码: 2、房屋住址: 3、产权人姓名: 4、具体联系电话: 业主签名:年 月 日----------------------------------------------------------------------------------------------------------------------BOBO城业委会委托书本人是 幢 室业主,在BOBO城业委会组建成立大会时,因本人有工作事务和外出等原因,无法及时参加,但为了表示对BOBO城业委会成立的支持,特委托 代理BOBO城业委会组建成立大会的具体事务,并随本委托书附上本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并祝BOBO城业委会组建成功。业主签名:年 月 日-------------------------------------------------------------------------------------------------------房屋产权证粘贴处本证件仅作为成立BOBO城业委会之用业主身份证粘贴处本证件仅作为成立BOBO城业委会之用。
依照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的业主,我同意成立由我们业主组成的业委会,依法地行使业主权利,保护切身合法权益。
以下资料为我自愿提供:
一、房屋产权证号码:
二、房屋住址:
三、产权人姓名:
四、联系电话:
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附: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证件仅作为成立------业委会之用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证件仅作为成立------业委会之用
补充两点:
一、上述方案遗漏了你的一些有关业主同意租赁方面信息,可以适当添加,对此表示建议。
二、如果只是要求出具可以证明业主同意对外出租其相关房屋方面的书面材料,可考虑在向要求提供此项文件的有关部门咨询其中必须具备的具体内容,然后以文字方式恰当表述即可。同时,要注意是否有对附加相关附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的要求。
晋安区岳峰工商所昨日启动试点,辖区内任何住宅改商用的情况,都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同意书,才能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这一举措春节后有望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
据工商人员介绍,《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住宅改商用合法化,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无照经营,二是经营扰民。以岳峰所辖区内的东城公寓为例,物业处张经理告诉记者,去年小区里曾搬进1家网络公司,10多个人租用一间住宅办公,每天工作到大半夜,走路声、打闹声、桌椅碰击地面的声音让邻居睡不好觉,物业处经多方协调,才在半年后说通房东,送走了扰民的网络公司。“现在好了,住宅改商用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能办营业执照,每年工商年检也都要参考小区业主的满意度。这就让小区居民多了一种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的手段。”张经理说。
岳峰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他们开展“规范住宅商用,整治无照经营行政指导”工作,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法》指出“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工商人员还指出,对无照经营的商家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业主,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一个很繁琐的问题,有关的知识解释如下: 入户时户主同意书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 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 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
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入户时户主同意书上需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 2、迁出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 (五)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 1、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大中专院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委培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 1、统招学生、自费委培学生毕业分配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1)毕业分配到省级以上单位的(含省级单位),所需材料: a、省教委或省人事厅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分配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a、《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教委分配介绍信;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在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当年录取通知以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