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养殖羊的效益好。
近几年来,羊肉价格始终处于攀升的态势,羊绒、羊毛也有稳定的市场需求,从肉羊养殖前景来说,1、羊肉成为一种理想、安全的肉类替代品,羊肉的消费量和出口量呈直线上升趋势。2、羊肉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从近10年的养殖市场分析看,猪、鸡等的行情均不稳定,价格经常大起大落,而羊的销路看好。由于肉羊繁殖相对缓慢,数量的增加与市场需求增大处于动态平衡状态,使之成为广大农民投资小,效益稳的养殖项目。3、羊肉产量的下降,消费量的增加,导致羊肉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六畜:
或称“六扰(驯服)”“六牲”,是六种家畜的合称,即:马、牛、羊、猪、狗、鸡。“马、牛、羊、猪、狗、鸡”被称为“六畜”,由来已久。《周礼·夏官·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畜宜六扰。”郑玄注:“六扰:马、牛、羊、豕、犬、鸡。”南宋王应麟编写的《三字经》中也有:“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 《三字经》被称为“袖里《纲鉴》”,与《百家姓》《千字文》同为旧时童蒙必读识字课本,因此“六畜”一词可谓妇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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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购销合同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肉牛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牛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肉牛。2、产品的数量:每公斤计称。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面)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1、产品的登记和质量: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2、产品的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1、产品的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2、货款结算办法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双方同意后亦可银行转账;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由甲方交货前协商。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贷款总值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10%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10%(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0%(1-20%的幅度)付违约金。1、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受,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不可抗力合同执行期内,如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也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
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第十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盖章)代表人:(签字)乙方:XXX(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肉牛购销合同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肉牛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牛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肉牛。2、产品的数量:每公斤计称。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面)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1、产品的登记和质量: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2、产品的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1、产品的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2、货款结算办法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双方同意后亦可银行转账;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由甲方交货前协商。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贷款总值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10%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10%(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0%(1-20%的幅度)付违约金。1、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受,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不可抗力合同执行期内,如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也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
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第十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盖章)代表人:(签字)乙方:XXX(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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