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本合同租赁期为一年,租金为---元/月。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承包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
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1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2010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8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1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
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
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
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
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XXX 以下简称甲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需租赁甲方车辆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第二条?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上交租赁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租赁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每年上交租赁费的数量时间表如下: ┌————┬————┬————┬————┐ │时??间│数??量│时??间│数??量│ ├————┼————┼————┼————┤ │????│????│????│????│ ├————┼————┼————┼————┤ │????│????│????│????│ ├————┼————┼————┼————┤ │????│????│????│????│ ├————┼————┼————┼————┤ │????│????│????│????│ └————┴————┴————┴————┘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租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租赁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驾驶人员由乙方自己提供。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使用本车辆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
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租赁费用后,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价格补偿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租赁费用费,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驾驶人员费用,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本车辆,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其它 ??(甲乙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章) ??代表人:XXX(章) ??乙方:XXX(章) ???????????????__年__月__日订。
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或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或月或季度)的12月20-30日【备注一】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
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
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备注二】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附:车辆交接单(略) 【备注一】如按月或季度付款,应把日期做相应修改。 【备注二】如为公民个人,则去掉公章、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最好写明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
下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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