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在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可以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也要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可以向旧公司要离职证明,用于给新公司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离职申请报告按照实际情况写就可以,以下范文仅供参考:
尊敬的领导:
从XXXX年X月第一次面试到现在,我在XXXX工作了快X年,当我拿到X年到期合同时,内心是很复杂的,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气选择不再续签。
首先,先感谢领导及同事在这X年里,对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在这X年里我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将是我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宝贵财富。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也在努力的改正。
在XXX部,与同事们朝夕相处,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真心希望这份友谊能永久的维持下去。 因为我个人的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之后,我决定辞去我目前的公司所担任的职位。对于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批准。聚散乃为常情,离合亦是机缘。
在提交辞职申请后的未来一个月,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工作。人虽已走,茶不要凉。他日无论我身在何处,都愿意为公司帮力所能及之事。 最后,真心的希望公司能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