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免税要不要做备案?
出口企业免税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即免税无需再申报明细,出口企业只需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同时将:
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退税联的,可提供其它联次代替);
2、出口发票(仅针对生产企业);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只针对委托出口的货物);
4、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仅针对外贸企业,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
以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即可.
出口免税申报于报关出口之日起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即5月15日申报期)之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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